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相信几乎每一个使用手机的人,都被弹窗、开屏广告困扰过。关闭按钮做得极小,摇一摇就自动跳转,还要等待倒计时才能关掉,一不小心误触就直接下载软件。很多老年人、视障群体更是深受其害,想关掉广告,操作半天反而跳转到陌生页面。媒体评论直指:治理弹窗广告,不能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讲清楚,这些烦人的弹窗广告,到底触碰了哪些法律红线,普通老百姓遇到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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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弹窗广告“关不掉”,直接违反《广告法》的强制性规定。
《广告法》以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弹窗广告必须设置清晰显著的关闭标识,保证可以一键关闭。不允许关闭按钮藏得很难找,不允许必须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更不能点关闭反而跳转到广告页面,关闭一次还反复弹出广告。
很多平台钻空子,把关闭图标做得非常小,故意设置“摇一摇跳转”,稍微晃动手机就直接跳广告。这些都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拒不整改的,可以处以五千元到三万元罚款,恶意诱导跳转最高可以罚十万元。但现实中部分平台弹窗广告单日收益就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对比处罚金额,违法成本偏低,这也是弹窗广告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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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强制个性化弹窗推送,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我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很多弹窗广告,会根据你的浏览记录、搜索习惯做精准推送。App偷偷收集你的上网行为,给你打上用户标签,定向投放广告。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收集、分析用户个人行为数据用来推送广告,必须获得用户明确同意,并且要提供简单的渠道,可以随时关闭个性化广告。
如果App不给关闭选项,偷偷采集你的使用数据推送弹窗广告,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我们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送,平台不能变相捆绑,不能不允许关闭。
第三点,平台、手机厂商要承担主体管理责任,不是出了问题只怪广告商。
很多用户觉得,弹窗广告是广告公司的问题,App和手机系统不用负责,这个理解是错误的。App运营方、手机厂商作为服务提供者,对自己平台内的弹窗广告负有管理义务。明明知道广告存在关闭障碍、恶意跳转却放任不管,没有履行审核义务,平台本身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锁屏画报、系统自带弹窗,如果关闭流程复杂,手机厂商同样属于责任主体。
讲完法律拆解,我给大家整理四条可直接实操的防范与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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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遇到违规弹窗,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对广告页面截图,完整录屏关闭广告的全过程,保存App名称、版本,证明关闭困难、自动跳转,证据是维权最重要的基础。
第二,优先在App内部找设置,关闭个性化广告、弹窗推送权限。手机系统设置里,也可以关闭App的悬浮窗、弹窗权限,从源头减少骚扰。
第三,平台拒不整改,直接对外举报。可以通过12315、12321网络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45政务热线提交证据投诉举报,监管部门会受理核查,对违规平台开展查处。
第四,如果因为误触弹窗广告,产生话费、财产损失,保存扣费凭证,可以要求平台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周兆成律师提醒大家:企业可以投放广告获取收益,但不能以牺牲普通用户,尤其是老年人、残障群体的使用体验为代价。一键关闭,不是平台给予用户的福利,而是法律硬性规定的义务。遇到关不掉、乱跳转的弹窗广告,不要一味忍让,每一次举报,都是在维护我们普通网民的数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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