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并即将实施“双优”建设计划,部分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备受鼓舞之余,亦心存担忧——过去以争创“双一流”为核心目标但暂未入选的高校转型到应用型赛道上来,会挤占国家级应用型“双优”高校建设指标。
一所高校长期以冲刺“双一流”为目标,必然会带动其整体上朝研究型方向布局与发展。这样的高校可称之为“准研究型高校”。笔者通过走访发现在准研究型高校中确实存在转型到应用型赛道并争取进入国家应用型“双优”工程的想法,并且有多所学校已官宣其在这方面的布局谋划。
那么,对这一现象应该怎么看待?其实,这正是国家分类发展政策导向初见成效的体现和各相关高校必然经历的阵痛。
面对这一现状,部分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有担忧是合理关切。因为这种担忧并不是对良性竞争的排斥,而是有其现实的考量。一是名额有限带来资源分配的焦虑。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采用的是竞争性遴选模式,各省(市)获得推荐名额总量也是有限的。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长期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将全部办学精力和资源投入到了应用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应用型课程改革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办学评价体系围绕应用型高校建设指标构建,作出了很多努力,但与办学底蕴深厚、综合实力更强的老牌高校相比,在成果体量、申报材料凝炼和社会影响上确有明显不足,可能导致多年专注于应用型建设取得的成果难以转化为遴选优势,使有限的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项目名额被截留,从而产生心理上的焦虑。二是对分类推进高校发展政策被弱化的担忧。这次应用型高校的“双优”工程与研究型高校的“双一流”和技能型高校的“新双高”计划几乎同时启动,就是要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走错位发展之路。如果准研究型高校直接参与国家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项目竞争,很容易引发更多高校跨类型赛道竞争,让国家分类发展的政策设想大打折扣。
从准研究型高校的角度看,向应用型赛道转型也是正当诉求。因为准研究型高校参与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建设,并不是简单的“跨界抢赛道”。其理由主要有:一是国家政策没有关门。到目前为止,国家政策并没有禁止过去以冲刺“双一流”为目标的准研究型高校申报应用型“双优”工程项目。二是类型定位选择是各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类型划分都是人为的,没有绝对的界限,各高校有权自主选择自己的办学类型。三是适度竞争具备正向激励的作用和价值。一定数量的准研究型高校参与竞争,既可以破除自身重理论轻实践的惯性思维,提升其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又能够倒逼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同时补齐自身短板,不断提升其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但是,面对准研究型高校转型到应用型赛道带来的矛盾,如果措施不当,除容易导致部分高校办学定位左右摇摆、使高校分类卓越发展的理念难以落地外,还有可能引发社会诟病。这就需要基本的应对之策:
第一,要坚定应用教育类型定位。能够进入国家和省级应用型“双优”的高校一定是坚定应用教育类型定位的高校,而不是简单地在办学定位中把“研究型”修改为“应用型”的高校。这是对所有申报应用型“双优”高校最基本的要求。准研究型高校申报应用型“双优”工程项目,也必须遵守这一要求。
第二,要坚持体系化成效评审导向。无论是由准研究型高校转型为应用型高校,还是新建本科高校申报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项目,都需要按照《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中提出的“两大核心目标”“三大高地”“四大校地共建平台”和“三项评价维度”等要求,形成体系化的应用型高校建设理论与实践成果,如具有本校特色的应用型理念体系、应用型大学治理与制度体系、应用型课程体系等,而不是碎片化的成果清单,如局部增设产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等。
第三,要建立刚性培育期制度。准研究型高校长期以争创“双一流”为目标,办学理念、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等均围绕学科登峰设计,整套体系的转型重塑绝非短期可以完成,同时,如果未经过培育阶段,就让准研究型高校直接进入应用型“双优”工程,会有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项目是研究型高校“双一流”工程项目的压缩版之嫌;新建本科高校如果没有足够培育周期,也难以形成较高水平的应用型办学能力。因此,应当坚持“试点先行”的遴选理念,设置必要培育周期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并且培育期或试点期一般不能少于3至5年甚至5至8年。
此外,在申报比例上也应该有所考虑,因为应用型高校的主体是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因此,准研究型高校申报应用型高校“双优”工程项目的比例不能过大,最多占三分之一,否则也可能会给应用型高校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建设研究型高校能够进入国家队固然很好,如果进入不了,其实,成为省(市)级顶尖研究型高校也是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选择。即便想跻身应用型高校“双优”国家队,也不要操之过急,因为短期内办学定位左右摇摆和断裂式大幅度的转型会给学校内部带来巨大震荡甚至动摇其大学根本。一旦动摇其大学根本,就是对学校最大的伤害。因此,转型高校要慎之又慎。同时,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也要相信国家和各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能够积极推进高校分类发展政策落地并妥善化解相关矛盾。
(作者侯长林系铜仁学院原校长,刘慧娇系铜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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