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前不久已经在网上有传言,“事情发生在20年前一场逆行交通肇事,一死六伤,未被追求刑事责任”。
奇怪的时间“传播”点与事件真相
为什么事件主角的成年往事最近被“爆光”?时间点是不是很意外,主角刚刚熬到现在的岗位,还能历经组织部门、纪检部门考核,并经过相关会议和流程,最终达到现在的岗位。
网上对其当年“过往历史”揭短,组织部门考察干部的时候是否知情,这么大的事情,考察期间有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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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已经被捅出来,在网上曝光,任何捂嘴吧没有意义,互联网时代光速传播,瞬间都是人尽皆知。这件事如何处理,不得而知。
网上说的是,“事情千真万确”,网信部门想核实来源,发文作者质疑网信部门核实的意义在哪里,作为下属单位并不能监督上级领导,双方对话中网信部门也确实感到道理上站不住脚。更何况,事情发生在20年前,也不是网信部门所在地……这些都是一段三分多钟的录音对话部分。退一步说,即使网信部门所在地,交通事故也不属于业务领域。
如何来看待这场20年前的交通事故,主要看站在哪个角度,如果站在法律和党纪立场来看待,毫无疑问早就画上了句号。但,站在现实与历史的角度来看,发生在干部身上被隐瞒的各种事情似乎见怪不怪,干部履历造假;学历造假;论文造假;甚至那些拿着真文凭假学历的干部也不再少数,主要看谁的命好。
问题现在出现了,究竟如何面对处理,当事人和上级部门都可能比较尴尬。当年肇事者家属为何这么些年没有告发检举这件事,如果和解部分处理的很好,就不存在检举揭发。当然,按照网上说的来推理,当年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往好听点说是“人情给足”,当然人情也不是白给的,往不好听点讲就是渎职犯罪。
站在一个残酷现实利益面前,一个人的不幸遭遇,可能以血肉之躯为亲属或后人换来幸福。虽然这样的逻辑不一定恰当,但在某些方面来看,也不完全失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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