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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凌晨,湖南新化的李明和亲友走进一家夜宵店。烤串滋滋冒油,卤味香气扑鼻,没人碰过毒品,没人吸过违禁物。
餐后例行毒品检测,一群人全亮红灯:吗啡阳性。复核多次,结果纹丝不动。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上“涉毒”嫌疑,自证清白比登天还难。
问题出在那顿夜宵上。
民警赶到店里,扣押了卤水、烧烤调料粉。检测结果证实:均含吗啡、罂粟碱——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店主供述,2025年7月至8月,为了“提味”“留住回头客”,他在卤味和烧烤里私自添加罂粟,持续售卖一个多月,累计销售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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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增香”,这是投毒。
罂粟壳含有的吗啡、罂粟碱等生物碱,长期摄入会让人产生依赖性。所谓“回头客”,很大程度上是被动成瘾,而非真的觉得好吃。对孕妇、儿童、老人等群体,风险更大。一个食客走进店里,想的是吃顿夜宵,店主递给他的,却是一份让他染上毒瘾的“回头客套餐”。
更恶劣的是对食客造成的“二次伤害”。李明一行人被检测出阳性后,多次复核结果不变,禁毒办反复排查询问,大家才把疑点锁定在那顿夜宵上。想想那种滋味:你明明清白,却要一遍遍证明自己没有吸毒。而这一切的源头,是一个店主为了“留住客源”的私利。
案发后,张强向李明一行人赔礼道歉、支付民事赔偿,取得了这部分被害者的谅解。很多人会问:人都赔了,也道歉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新化县检察院给出了不同答案。张强的赔偿,只针对李明等特定消费者。但在一个多月的经营周期里,他持续向不特定的到店顾客售卖含罂粟碱的有毒有害食品——那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他们的权益谁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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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新化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张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其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公益惩罚性赔偿金2.5万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刊登道歉声明。
检察官说得很直白: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是食药领域违法行为长期滋生的根本原因。十倍惩罚性赔偿,就是要让违法者“得不偿失”。
2500元的销售额,换来的是刑事案底、罚金、十倍赔偿和公开道歉。这笔账,怎么算都亏。但比起那些无辜食客无端背负的“涉毒”嫌疑,比起他们对“吃进嘴里的东西”的信任崩塌,这点惩罚远远不够。
食品安全是底线,不是生意。 用罂粟拴住的顾客,拴住的是一时的嘴,毁掉的是一辈子的命。那些还在动“加一点更香”念头的店主,请记住:你加的每一勺罂粟,都在往自己的刑期上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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