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8日讯 记者从9月18日召开的解读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政策优化明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核减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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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销售项目这三类情形之一的,可核减1套家庭现有住房套数,该政策不叠加使用。核减后,在泰安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举例说明,李先生夫妻在泰安城区已有1套住房,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打算购买城区一处住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房,符合核减条件,核减之后家庭住房总套数按1套认定,可以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满足多个条件,也只核减1套,住房套数核减政策不叠加使用。以上政策将于9月20日起开始施行。
闪电新闻记者 贾庆奥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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