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公示时间:2026-09-21
9月21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事故曝光台公示一则安全事故信息,南昌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GWh 新型电池项目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0 万元,经地方政府批复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26 年 03 月 30 日 16:03,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南昌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GWh 新型电池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0.0 万元。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09 月 04 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批复。
建设单位:南昌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新余市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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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单位及违规事实
1.新余市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未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完善安全技术交底,钢结构安装、高处作业专项方案不健全;项目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安全管控存在漏洞,被认定为事故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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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贵州中柏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奉新县分公司(专业分包单位)
企业安全管理 “三无”:无安全管理机构、无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现场安全管理形同虚设,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教育等资料缺失,未开展作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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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现场巡视履职不到位,督促施工单位隐患整改不力,对高处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监理管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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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人员
本次事故认定多名个人责任人:华志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周日楼(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枭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胡长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郑率霞(专业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 江西省住建厅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对责任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并向相关发证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四、行业警示反思
- 分包单位准入必须严格把关。本次事故分包单位安全体系空白,无机构、无人员、无制度,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总包单位分包审查流于形式,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 总包单位要压实总负责责任。必须完善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常态化开展现场安全检查,不能将安全责任简单甩给分包。
- 监理单位要做实现场巡视,严格人员资格审查,跟踪闭环安全隐患整改,杜绝监理履职走过场。
- 钢结构、高处作业属于高风险作业,班前教育、安全交底、隐患排查等基础安全资料不能缺失,基础安全管理一旦缺位极易引发物体打击、高坠等伤亡事故。
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事故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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