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既当矛又当盾”的代理关系,几乎是对现代回避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公开嘲弄。但在海口中院,它不仅没有被强制叫停,反而堂而皇之地登台演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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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早就结束、侦查程序理应终结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安机关居然又把被告人提审了三十多次。人都上了法庭了,公安还在疯狂补查,这是觉得之前的证据实在太难看,需要赶紧在宣判前“现炒现卖”吗?
作者| 杨雄
出品| 有戏Review
在海口中院的旁听席上,人们见证了一场足以载入中国司法奇观史册的“换将”。
2026年9月,在一起涉嫌诈骗案的庭审现场,被害方海南联华公司的刑事代理律师,换成了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智。这位大律师上一个惊动法律圈的身份,是海南高院原副院长、“中国最富法官”张家慧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
而根据张家慧案的生效判决,联华公司实控人朱万贵,正是向她行贿90万元的“金主”。
这是一幕极其荒诞的法庭话剧:曾经行贿的朱老板,毫发无损地坐在“被害人”席位上;曾经给受贿法官辩护的律师,如今成了朱老板的诉讼代理人。
而那些拿出真金白银投资、最终被逼入绝境并在最高法院打赢债务官司的债主们,此刻正穿着黄马甲,在看守所里等待着“诈骗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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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报道,详见网易号“法治边角料”)
1、司法旋转门里的“完美闭环”
我们先来欣赏一下,这套高端法务资源的“生态闭环”。
朱老板的钱,送给了受贿的法官。法官落马了,当年替法官辩护的律师,如今又施施然走到行贿人身边,替他冲锋陷阵,向债主开炮。
根据律师执业的伦理底线与相关规定,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代理人。
张家慧案的卷宗里,必然躺着朱万贵行贿的详细证言与涉密材料。熊律师作为前辩护人,依法对张家慧负有终身保密义务。
如今,他转头去代理与前委托人有着直接利害冲突的“关键行贿人”。他脑子里带着受贿者的底牌,手里举着行贿者的长矛。
这种“既当矛又当盾”的代理关系,几乎是对现代回避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公开嘲弄。但在海口中院,它不仅没有被强制叫停,反而堂而皇之地登台演出了。
2、解决不了债务,就解决债主
朱万贵的操作,堪称商界“老赖”的究极进化版。
普通老赖欠钱不还,最多是转移资产;朱老板格局更大,他选择直接转移债权人——把他们转移到看守所里。
回顾这起长达十几年的纠纷,就是一部鄂商在海南的“被绞杀史”。2010年,湖北客商砸下10.5亿收购联华公司,真金白银付了8.1亿,把“翡翠水城”一期盖得漂漂亮亮。结果朱万贵以税费没清为由,拒不交接股权。
到了2015年,朱万贵直接找来上百名社会人员,持械将投资人暴力驱逐。
投资人去仲裁委说理,朱万贵直接祭出钞能力。生效判决显示,他先后向海南仲裁委副秘书长行贿100万,向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行贿90万,向民一庭副庭长行贿35万。
一套组合拳下来,合同解除了,投资人血本无归,甚至还被裁决倒欠朱万贵一个多亿
债主们走投无路,只能针对实打实的民间借贷去起诉。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终于胜诉,法院强制执行了联华公司5100万。
眼看钱要被法院划走,朱老板掏出了最终兵器——向公安机关举报债主“虚假诉讼诈骗”。
事实上,公安部早就出台过严禁公安机关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明确规定。最高检和公安部也一直在严厉整顿把民事纠纷包装成刑事案件的“以刑化债”行为。
但这些禁令,在朱老板的钞能力面前似乎不堪一击。2023年10月,联华公司甚至还没正式报案,海南省公安厅就“未卜先知”地出具了指定管辖决定书。几天后,债主严泽胜就被跨省刑拘。
将合法的民事胜诉权,强行扭转为刑事诈骗罪,中间的摩擦力有多大?在朱老板这里,这笔“跨省抓捕”的过路费仅仅是15万元。
3、毒树结出的果实,为何还在端上餐桌?
本案中最令人发指的黑色幽默,在于那位主办警长刘凌霄的结局。
刘警长因为收受了朱万贵15万元,明确承诺“加大对诈骗案件证据材料的处理力度”,如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
厨子因为给饭菜下毒被抓了,但法院依然稳稳地端着这盘毒菜,非要逼着食客吃下去。受贿者锒铛入狱,但他违法炮制、恶意构陷的刑事案件,不仅没有被依法撤销,反而还在公诉席上继续死磕胜诉的债主。
在现代法治体系成熟的法域,对于公权力被金钱污染有着极其冷酷的洁癖。如果一起案件的侦查起点建立在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之上,那么由此收集的所有证据都属于“毒树之果”,必须被坚决排除,案件本身也应当立刻土崩瓦解。国家机器绝不能沦为有钱人看家护院的私人武装。
但在海口中院的法庭上,辩护人要求排除非法证据,公安机关却自己给自己开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证明刘警长虽然收了钱,但“取证过程未违反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收了行贿人的钱去抓行贿人的债主,然后证明自己“抓得很合法”。这种逻辑的自洽程度,足以让任何一部荒诞派戏剧黯然失色。
4、庭审“时间机器”与反向并案的发明
如果说实体的构陷令人心寒,那程序的魔幻则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严泽胜、刘小白的案子,在2025年4月就已经走完了完整的庭审,连合议庭重组后的“二刷”庭审都走完了,万事俱备,只等宣判。
结果海口中院等了一年,不仅没判,反而在2026年5月搞出了一波神操作:他们把另一名刚刚被抓的债权人汤庆军单独另案立案,然后做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把之前已经审完的前案,整体“并入”尚未开庭的新案。
在刑诉法的基本常识里,从来只有后案并入前案,哪有把成熟的前案硬生生塞进新案的道理?
这根本不是为了查明事实,这就是一台人为制造的“庭审时间机器”。眼看前案的羁押期限和审理期限要扛不住了,拉个新人进来,打断进度条,审限重新起算。前两次庭审的质证全部作废,陪着新案子从头再来。
按照这个逻辑,只要朱老板欠的钱足够多,法院完全可以每年抓一个债主,每年并案一次,让这些讨债人在看守所里无限期地“等待宣判”下去。
更离谱的是,在庭审早就结束、侦查程序理应终结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安机关居然又把被告人提审了三十多次。人都上了法庭了,公安还在疯狂补查,这是觉得之前的证据实在太难看,需要赶紧在宣判前“现炒现卖”吗?
5、谁在纵容那张隐形的“免死金牌”?
纵观这长达十六年的围猎,最让人背脊发凉的,是朱万贵头上那张若隐若现的“免死金牌”。
他冒用前妻温莉珍的名义处分股权,伪造工商签字,连前妻都站出来发布声明指控他造假;他雇佣上百人暴力清场,强占二十亿的项目;他一路行贿,把仲裁委副秘书长、省高院副院长、民一庭副庭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警长统统拉下马。
四名被他用金钱击倒的关键司法人员,已经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全数落马、判刑。多份生效判决书白纸黑字地钉死了他225万的行贿事实。
然而,推倒骨牌的人却毫发无损。
他至今没有被立案,没有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甚至还能堂而皇之地坐在被害人席位上,花着重金聘请大律师,动用刑事手段把自己的债权人死死摁在牢里。
当一个劣迹斑斑的行贿者,可以肆无忌惮地把公检法当做自己的“平事工具”,用刑法来抹平民事债务时,受到重创的绝不只是几个倾家荡产的湖北商人,而是整个区域营商环境的信用底座。
没有任何资本会愿意在一个规则随时可以被金钱买断、债主随时会被跨省追诉的地方做生意。当“以刑化债”成为一种零成本的商业模式,所有的契约、合同与最高法的判决,都将沦为一张擦桌子的废纸。
海口翡翠水城的房子或许已经盖好,但正义的烂尾楼,至今还在海南的风中摇摇欲坠。我们倒要看看,这场极其劣质的法庭戏,还要在海口中院演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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