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2026年9月22日0:40,东安街道 车城大道四段 288号一仓库发生火情。经全力扑救,明火于4:20被扑灭,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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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库房场所“四有”“四无”“六严禁”
“四有”
1. 有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2. 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库房单位场所,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3. 有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员工上岗、转岗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员灭火基础技能实操实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岗位技能。
4. 有自防自救力量队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其他单位场所建立志愿消防队,并与辖区消防队站建立落实“四联机制”。
“四无”
1. 无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停用问题。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整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行为,器材行为,确保完整好用。
2. 无“两个通道”占用堵塞问题。加强室外消防车通道、库房疏散走道巡查检查,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占用、堵塞、封闭行为;安全出口设置数量、位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 无违规设置使用电气设施设备问题。定期对存储区域电动传动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运转,不得设置与正常作业无关的其他电气设备;单独设置分拣包装、封膜打包等作业区域以及办公区域,停止作业后用电设备应及时断电;库房内部不应设置配电柜(箱)及电气开关。
4. 无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仓储货物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不得违规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六严禁”
1. 严禁违规施工动火动焊作业。严禁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进行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或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动火操作作业。
2. 严禁违规私搭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
3. 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严禁在仓储场所内停放叉车、铲车等电动车辆以及对其进行充电;作业结束后应在指定安全区域停放或充电。
4. 严禁擅自扩大防火分区。严禁擅自拆除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违规改变、扩大防火分区。
5. 严禁使用可燃夹心彩钢板构件搭建。严禁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氨酯夹芯彩钢板等可燃夹芯材料作为建筑构件。
6. 严禁违规设置人员办公住宿场所。仓储库房内部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等人员住宿场所;设置办公场所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门窗应直通室外。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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