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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中宣讲活动现场。韦颖琛 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钦州市首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仪式在该市图书馆举行,启动仪式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杨家安宣读“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倡议书”,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9月21日至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钦州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联合主办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举办集中宣讲、文化市集、学术交流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以同心实干增进民族团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
9月16日,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建成通航,作为运河沿线城市,钦州此次举办的宣传周活动注重融入运河元素,如宣讲队伍走进运河沿线的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开展宣讲;在“石榴籽进校园”青少年交流活动中,各族学生共同绘制“山海运河·民族团结”长卷;在“桂在邻里 民族团结社区行”互嵌式社区活动中开展民族政策、运河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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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中的非遗文化市集一角。韦颖琛 摄
“这条运河既是通江达海的黄金水道,更是见证各族群众同心奋斗的‘连心河’。建设过程中,来自各地的各族建设者协同作战,沿线各族群众积极配合征迁安置,生动诠释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时代内涵。”启动仪式上,钦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杨永冲说。举办首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就是要把这些鲜活生动的团结实践转化为有形有感有效的宣传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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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吸引不少市民参与。韦颖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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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首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中,市民在参与套圈游戏。韦颖琛 摄
为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周期间,钦州将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普法宣传和非遗展示、运河文化体验、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用好各类教育实践阵地,推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热在基层、热在群众,营造人人讲团结、处处见团结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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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嘉宾向钦州市各界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单行本。韦颖琛 摄
当天的启动仪式上,领导嘉宾分别向钦州市图书馆、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钦南区水东街道东南社区、钦州市玉林商会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单行本。
启动仪式结束后,广西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覃娟为钦州市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及民营企业代表共190人开展宣讲,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解读。
▍图文来源:广西民族报
▍图文整理:宣传和对外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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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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