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多哈的演播室,灯光白得晃眼。2016年那场半岛电视台的直播辩论,原定只是一次常规的国际关系讨论,谁也没想到话题会直接拐到南海上去。英国记者Mehdi Hasan坐在对面,问题来得又直又狠——大意是,海牙那边已经裁定了,中国还在搞建设,这不是不把国际法放在眼里吗?
直播信号正往全球送。
这个问题表面上是提问,实际上已经提前下了判决。它把三个前提塞进了同一句话里:仲裁庭当然有权审、程序当然没问题、裁决当然代表国际法本身。只要高志凯顺着解释“我们为什么没执行”,就已经被钉在了被告席上。
但高志凯没接这个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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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反问了一句,大意是:仲裁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这话一出来,演播室里安静了一瞬。不是因为问题多刁钻,是因为它把整件事的起点给拆了。仲裁和诉讼是两码事。诉讼是法院说了算,仲裁的核心前提是双方同意。没有双方同意的仲裁,在国际法框架里就是一张废纸。这不是中国发明的规矩,这是仲裁这个行当从第一天起就立下的地基。
高志凯的身份摆在那儿。他十五岁考上大学,二十一岁进外交部,八十年代给邓小平当过英文翻译。那时候他住在翻译室打字间的小床上,白天把铺盖收起来,晚上铺开睡觉,一住就是五年。后来他去耶鲁拿了法学博士,在华尔街做过律师,在摩根士丹利做过副总裁,在中金公司做过投行部总经理,在中海油做过高级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如今他还有一个身份,亚太国际仲裁院的在册仲裁员。
他开口的时候,不急不慢。他说,你们问中国为什么不接受裁决,那我先问一句:仲裁庭凭什么有管辖权?
菲律宾2013年单方面提起仲裁,中国从一开始就没接茬。不是耍脾气,不是不高兴,是从法律根子上就不认这个仲裁庭的资格。中方2014年发布的管辖权立场文件把话说得很明白:菲律宾提请仲裁的那些事,实质上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而领土主权,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调整范围之内。
你让一个没有管辖权的裁判来判案子,判出来的东西能算数吗?
高志凯接着往下说。中国在2006年就依据《公约》第298条向联合国提交了排除性声明,明确表示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这些争端,不接受强制仲裁程序。这不是中国一家在这么干。全球有三十多个国家作出了类似声明,英国、法国、俄罗斯这些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都在里头。换句话说,中国做的这件事,是《公约》白纸黑字允许的。你拿“国际法”三个字来压中国,那得先把《公约》整本翻开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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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讲了一件很具体的事——仲裁庭那五个人是怎么凑起来的。
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的一个,剩下四个,全是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的。柳井俊二是谁?他同时担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深度参与日本安全政策制定,为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出力。菲律宾提起仲裁的那一年,他正好坐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位置上。庭长的权限,让他在中方缺席的情况下,把五个仲裁员席位中的四个牢牢攥在了手里。
一个跟中国有海洋权益争端的国家的安全政策核心人物,操盘了仲裁庭的组成。这事搁哪儿说,都绕不开公正性的问题。
高志凯说得平实,语气甚至带点闲聊的意思。可每一句,都在把对方那套“中国不尊重国际法”的框架往墙角推。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认账吗?我先问你,这个裁判有没有资格坐上裁判席。
这跟“输了不认账”是两码事。这是从第一天就提出的程序性质疑,不是等结果出来以后才翻脸。
那场节目里,高志凯还讲了另一件事。
仲裁庭把太平岛判定成了岩礁。太平岛有多大?五十万平方米,是南沙群岛最大的自然岛屿,有淡水,有植被,有居民。仲裁庭说它不算岛屿,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高志凯没有扯着嗓子喊,他就把事实摆在那儿。如果按这个标准来,那日本那个冲之鸟礁呢?两块加起来不到十平方米的礁石,日本凭什么主张几十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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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在场的人都明白。
但这还不是高志凯唯一一次在国际场合这么说话。
2025年六月,他跟印度电视台连线,印度专家拿着麦克马洪线说事。这条线是1914年英国人麦克马洪在西姆拉会议之外,私下跟西藏地方代表划出来的。中国中央政府代表从来没签过字。北洋政府当时就说这是废纸。连英国人自己后来都心虚,1935年偷偷把原始文件从档案里撤出来,换上了一批伪造的文件,想让它“合法”地混进条约集。但印度独立以后,把这条线全盘接了过来,还拿着它当边界依据。
高志凯在直播里问了一句话:既然英国人随手画的线能当边界,那按同样的逻辑,我沿着恒河画一条线,你们干不干?恒河的发源地在中国西藏。按殖民者画线的逻辑推下去,恒河以北都可以重新说说。
这话传到印度,直接炸了锅。但高志凯后来解释过,他说重点不是替中国提什么新边界,而是把对方的逻辑推到极端——你承认殖民者单方面画的线有效,那所有殖民时期划的线都可以被重新拿出来说事。他在采访里说过,“划线”本质上是对区域政治历史和国际法的解读。
这个逻辑,放在南海问题上是一样的。你说仲裁庭有权审、程序没问题、结果代表国际法。那我问你:《公约》第298条允不允许缔约国排除强制仲裁?中国2006年的声明有没有法律效力?仲裁庭的组成有没有利益冲突?
这些问题不回答清楚,就急着说“中国输了官司但中国不认”,那不是讨论法律,那是做节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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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凯在国际场合说话,从来不跟着对方的节奏走。他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他曾经讲过,面对西方媒体,最好的办法不是去回答对方设定的问题,而是把问题重新拆一遍,让对方自己去想。如果有人问他,中国和澳大利亚打仗谁赢谁输,他的回答不会是“中国赢”,因为那等于默认了这场战争该发生。他会反问:中国和澳大利亚为什么要打仗?是谁在逼着澳大利亚跟中国打仗?如果澳大利亚单枪匹马要跟中国打仗,你觉得谁赢谁输?如果有人挟持你澳大利亚跟中国打仗,你是不是应该用自己独立的思考来决定,你是应该推动和平,还是应该去参与战争?
这套打法,用他自己的话说,叫“用对方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回应,用文化心理上直戳内心的逻辑予以反击”。
在另一场和阿拉伯电视台的英文节目里,他跟美国前白宫外交官艾略特·艾布拉姆斯就关税战和中美关系交锋。对方拿关税施压说事,他没有去辩解中国的关税政策,而是把话题拉到更根本的层面——美国拿枪指着人做生意,这种模式不会被接受。这不是情绪化的表态,这是把对方的行为逻辑本身摆到台面上。
还有一次,美国记者在论坛上问他,台湾年轻人里认同统一的不到两成,如果多数人不想统一,中国还会不会坚持。这个问题其实是个陷阱,它把“民意”当成了一个可以随便定义的东西。高志凯没有去论证台湾的民意数据,他反问了一句:你们的民意从来都是双标。波多黎各百分之九十七的人选了要当美国第五十一个州,你们怎么不尊重这个民意?
这些交锋的共同点很清楚:高志凯不跟你吵具体的数字,不跟你争谁对谁错,他做的是把对方的逻辑框架翻过来,用对方的规则去打对方的脸。
高志凯在半岛电视台那场辩论的最后说了一段话。他说,国际法不是一句口号。谁想拿“国际法”三个字把中国逼进墙角,都得先回答一个问题:你所引用的规则,经不经得起把整本规则翻开来读?
这话不热血,也不慷慨。但坐在对面的Mehdi Hasan,接不上。
因为在仲裁这个行当里,有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同意。没有双方同意的仲裁,在国际法上就是一张废纸。高志凯干了一辈子法律,他比谁都清楚这一点。
他也比谁都清楚,这个世界上,有些国家自己拒绝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时候,从来不说自己“不尊重国际法”。1984年尼加拉瓜在国际法院起诉美国,国际法院判美国输了,美国的选择是:退出强制管辖,拒绝执行,至今没重返。轮到中国的时候,规则就变了。
更讽刺的是,就在南海仲裁案进行的同时,另一个案子摆在那里。2015年,毛里求斯诉英国查戈斯海洋保护区案。同样是《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同样涉及岛礁主权争议,那个仲裁庭明确说了: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强制程序的管辖范围。同一个法律框架,同样的争议类型,到了南海仲裁案这里,结论翻了个个儿。这不是法律在说话,这是人在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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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凯没在节目里把这些全抖出来。他只是把《公约》第298条摆出来,把仲裁庭的组成摆出来,把太平岛的实际情况摆出来,然后让对面自己去想。有些事,不用喊,摆出来就够了。
那场辩论之后,网上流传的版本很多。有些把他塑造成一个拍桌子的斗士,有些把他描述成舌战群儒的英雄。但真实的场景可能比那些版本平淡得多。他坐在椅子上,语气平缓,甚至带着一点笑意。他没有想赢,他只是想让对方明白一个道理:你以为你在谈国际法,其实你在谈你定义的国际法。而国际法最核心的那部分,恰恰是双方同意才能启动仲裁,没有同意,就没有仲裁。这不是解释,这是拆解。
后来有人问高志凯,你干嘛要去半岛电视台那种地方?那节目就是把你架在火上烤。他的回答很直接:因为不去,那边就只剩一种声音了。
这些年他在各种国际场合磨出了一套自己的打法。他不跟人吵嗓门,不跟人争气势,他跟你算账。你跟他讲裁决,他跟你讲管辖权。你跟他讲国际法,他跟你讲第298条。你跟他讲规则,他跟你讲规则本身的前提。他把对方设好的框架一层一层剥开,剥到最后,你发现那个框架底下是空的。
这才是真正让对手不舒服的地方。你准备了一肚子话要说,结果他根本不跟你聊那些。他跟你聊的是:你有没有资格坐在这张桌子旁边。
高志凯在采访里说过一句话:面对西方媒体的“议程设置”,不能应付,要对付。应付是别人问什么你答什么,对付是你重新定义问题本身。他在半岛电视台做的就是这件事。英国记者问他中国为什么不尊重国际法,他把问题变成了:你说的“国际法”,到底是哪一条?你确定你引用的那些条款,支持你的结论吗?
这个问题没有人回答他。因为答案太简单了,简单到所有人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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