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法国一个家庭最近经历了一场相当魔幻的遗产风波。
一位老太太去世后,按照正常的继承顺序,她留下的财产应该由一儿一女继承。儿子正常继承,女儿却做了一个决定:这份遗产,我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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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因为母女之间有什么恩怨,也不是遗产里藏着一堆债务,按照相关报道的说法,这名女儿只是觉得自己并不需要这笔遗产。
既然如此,与其自己先继承下来,以后再留给下一代,不如干脆退出,让自己的三个孩子直接继承外婆留下的那一份。
2017年2月21日,她正式办理了放弃继承。
接下来,她的三个孩子顺利进入外婆的遗产继承。事情到这里,看起来还挺顺,法国法律里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机制。
然而谁也没想到,真正的麻烦不是出在“孩子能不能继承”上,而是出在老太太生前做过的两件事上。
法国税务部门在检查这笔遗产申报时,翻出了两笔此前的赠与。收钱的人不是三个孩子,而是他们的妈妈。
偏偏就是这两笔钱,让一件原本看起来再正常不过的遗产继承,最后变成了一场持续多年的税务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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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首先要解释一个法国继承法里很重要的概念:代位继承(représentation)。
按照法国《民法典》第751条,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律机制,可以让一个人进入另一名继承人原本所处的位置。
放到这个家庭里就很好理解。
老太太原本有一儿一女,两个人都是她的法定继承人。女儿放弃以后,并不意味着她这一支的三个孩子一定要跟着退出。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站到母亲原本的位置上,直接参与外婆的遗产继承。
所以到这一步,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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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问题,是老太太去世之前,曾经两次把财产赠与自己的女儿。而且这两次赠与,距离她去世都不到15年。
税务部门看到这里,开始算另外一本账。
在法国,父母生前把财产赠与子女,和去世以后由子女继承遗产,在税务上并不是两个永远互不相干的世界。
法国《税法典》第784条规定,在计算相关赠与税和遗产税时,需要考虑死者此前向受赠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进行的部分赠与。原则上,超过15年的相关赠与不再按照这一机制纳入计算。
这个规则通常被称为此前赠与的税务“追溯”或者“合并计算”,也就是法语里的rappel fis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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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国税务部门还要回头看十几年前给过多少钱?
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国直系亲属之间的遗产税采用的是累进税率。
按照目前法国《税法典》第777条规定,直系亲属应税净额对应的税率从5%开始,之后逐级上升到10%、15%、20%、30%、40%,最高可以达到45%。
所以,以前的赠与是否需要纳入税务计算,有时候会直接影响后面落在哪一个税档。
而这家人的麻烦,恰恰就出在这里:老太太以前的确给过女儿两笔财产,而且都发生在15年期限之内。
于是法国税务部门认为:虽然现在真正来继承的是三个外孙辈,但他们是代替母亲进入继承的,那么计算遗产税的时候,母亲之前收到的赠与也应该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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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务部门的计算,这些此前的赠与已经占用了较低的累进税档,因此三个孩子后来继承的部分会被推入更高的税档,其中涉及40%的档位。
最终,一张巨额追税单出现了:333,857欧元补充税款,再加上20,699欧元滞纳利息,一共354,556欧元。
换句话说,妈妈自己不要遗产了,可妈妈以前从外婆那里拿过的钱,税务部门却认为应该继续影响三个孩子今天要交多少遗产税。
三个孩子当然不服,于是,这家人把事情告上法庭,他们争论的核心其实非常具体:妈妈以前收到的赠与,究竟要不要算进来?
2025年1月6日,巴黎上诉法院支持了税务部门的处理方式,三个孩子输了。
但他们没有认下这35万多欧元,而是继续上诉到法国最高司法法院,也就是法国最高司法体系中负责审查法律适用的最高法院之一,法国最高司法法院(Cour de cas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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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个决定整场官司走向的法律问题出现了:一个已经放弃继承的人,在法律上到底还算不算继承人?
法国《民法典》第805条中有一句非常关键的话:放弃继承的人,在法律上被视为从未成为继承人。
这句话看起来简单,放到这个案子里却直接改变了35万多欧元的命运。
因为税务部门之前的逻辑是:妈妈以前收到过外婆的赠与,妈妈的三个孩子现在代替她继承,所以妈妈此前收到的赠与,也应该影响三个孩子适用的累进税率。
但最高司法法院重新看了《税法典》第784条:这一条规定此前赠与的税务处理时,明确涉及的是死者此前向自己的受赠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作出的赠与。
妈妈现在的身份,按照《民法典》第805条,由于她已经放弃继承,在法律上被视为从来没有成为这笔遗产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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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原本看起来连在一起的一条链,到了这里突然断了。
最高司法法院认为,《税法典》第784条并没有规定,可以把一个放弃继承的父母此前收到的赠与,自动转嫁到代位继承的孩子身上。
说得再直白一点,继承位置可以代替,妈妈以前收到过的赠与,却不能直接变成孩子收到过的赠与。
这就是整个案件最关键的地方。
2026年7月8日,法国最高司法法院商业、金融和经济庭作出判决,撤销巴黎上诉法院2025年1月6日的判决。
法院明确指出,代位继承一个已经放弃继承的直系亲属时,代位人应该根据自己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来承担相应税负。而死者以前赠与给那个已经放弃继承的人的财产,不能拿来影响代位人的累进遗产税税率。
这场官司打到这里,三个孩子总算扳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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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必须特别强调一点,这并不等于最高司法法院宣布三个孩子完全不用交遗产税,也不是法院直接送回他们354556欧元。
最高司法法院撤销的是巴黎上诉法院的判决,案件还需要按照最高司法法院确定的法律原则重新处理。
三个孩子该承担多少遗产税,仍然要根据他们自己的继承份额、亲属关系以及适用规则重新计算。
他们此前也曾主张,相关补充税款应被限制在9785欧元,但最终具体应缴多少,还未最终确定。
看到这里,已经有人开始动脑筋了:如果父母自己不缺钱,是不是以后遇到遗产,干脆直接放弃,让自己的孩子代位继承?这样既跳过一代,又能少交一笔税?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这份判决解决的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父母已经放弃继承以后,父母本人过去收到的赠与,能不能被拿来提高代位继承子女的累进税率?
最高司法法院给出的答案是不能按照税务部门在本案中的方式这么算,但这不意味着“放弃继承”从此变成一种万能省税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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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税负仍然取决于遗产规模、家庭结构、每个人此前收到过哪些赠与、适用的免税额和税率,以及具体采用什么继承方式。
更重要的是,如果老太太此前直接赠与的对象本来就是这三个外孙辈,那么又是另一种税务情况。
最高司法法院并没有替所有类似家庭设计一个“省税公式”,所以,咱还是遵纪守法,该咋地咋地吧。
Ref:
https://actu.fr/economie/la-mere-renonce-a-l-heritage-trois-enfants-recuperent-un-pactole-le-fisc-s-en-mele-et-reclame-354-000-euros_64818174.html
https://www.sorenir.com/articles/renonciation-heritage-petits-enfants-donations-mere-cour-cassation-354556-euros/
文|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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