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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20 日,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慧医疗信息化综合提升项目》采购公告,预算 7000 万元,最高限价 55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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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公告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废标公告, 项目需求有重大调整。
(二次)招标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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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2026 年 5 月 11 日发布中标结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48180000 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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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
2026 年 9 月 18 日,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智慧医疗信息化综合提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068
二、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智慧医疗信息化综合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相关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当事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中证书的评审标准前后矛盾,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2、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前后不一致,部分参数要求直接指定品牌。
3、招标文件验收标准与付款节点实质性背离,违法增设履约门槛。
4、招标文件知识产权、源代码交付条款前后矛盾,擅自变更采购标的。
5、招标文件逾期的违约条款设置双重标准,违约金畸高。
6、中标供应商承诺函虚假,不满足该项目实质性要求。
7、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业绩材料与事实不符。
8、中标供应商软件著作权资料造假。
9、中标供应商重复使用先低价后涨价手段,属于欺诈。
投诉请求:依法取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的中标资格和中标结果,并将其废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该项目予以废标,责令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省财政厅
2026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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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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