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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现在被关押在宝丰县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在网络上传播了大量的淫秽视频和淫秽小说,并以此牟利,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宝丰县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什么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网络环境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管辖问题?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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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宝丰县看守所地址:宝丰县望京路(S241)与为民路交叉口向南400米左转。
导航:宝丰县信宝·玉河国际
宝丰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宝丰县长途汽车站乘坐宝丰5路公交车到为民路口站下车,沿为民路向南步行400米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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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宝丰县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淫秽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都属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如果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亦属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主体。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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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应当如何理解和认定网络环境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管辖问题呢?
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主要是借助服务器以电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等有形物或无形物进行运转。其最大的特点也是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无地域性。行为人只要有一台电脑甚至智能手机等移动通讯终端连接到网络,就可以登录想登录的网站,网站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是国外的,这就是无地域性,也可以说网络是世界性的。但恰恰是网络的这些特征,增加了网络犯罪行为地、结果地的不确定性、难以预见性。在网络犯罪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亟须调整刑事管辖的相关内容,解决网络犯罪的相关问题。网络环境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所以传统的刑事司法管辖方式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因为网络的无地域性增加了时空的不稳定性,行为人只需要拥有能够上网的计算机或手机,就可以随时实施犯罪行为,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其犯罪的地点,如住所、商店、宾馆、单位,甚至是旅行的动车上。在现在的技术下,行为人的上网地点完全分离于网络服务器,而很多行为人将其服务器设置在国外,又在国内的数十个省份设置网络平台,使得司法人员在进行追踪时不得不联合行动。
我国对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管辖,是以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为主。前者表现为只要行为人在我国境内为了牟利传播淫秽的电子信息情节严重的情形;后者表现为只要在我国境内能接收到、浏览到或下载到由其上传的淫秽电子信息,不论行为人身在何处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将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予以划分,这样做可以明确监管责任,避免出现地方间争抢管辖权或是相互推脱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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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网络的无地域性也使得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成了一种跨国犯罪,然而目前国际对“淫秽”有不同的界定,那么犯罪结果地的管辖就应当有所限制。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服务器可能出现在不同地区甚至是不同的国家内,那么所牵涉的地区和国家都是有管辖权的,即通过网络传输淫秽物品牟利时,所有能接收、下载的地区或国家都是本罪的犯罪结果地。
对于犯罪行为地的认定,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认为其犯罪行为所在地应该是网站所在地、行为人居住地。结合网络的特征,这里的网络所在地应该指的是该网络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具体来说,就是以网络连接提供者所在地来确定犯罪行为地。
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犯罪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地改变。在大数据和网络软件的迅速发展下,网络的信息不再仅仅依靠固定的节点进行传输,而且还可以纯粹的数据传输。同时,数据传输也使得该类犯罪摆脱了空间的束缚,仅仅依靠一部智能手机,行为人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地点完成淫秽物品即电子淫秽信息的传输,这又使得认定该类犯罪行为地增加了难度。部分网络平台者由于平台管理的需要,申请了国外的服务器,这样再将其服务器所在地作为行为地,就违反了实际情况。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应由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住所地作为其犯罪行为地。【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宝丰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宝丰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宝丰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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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宝丰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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