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29户,1400万。
这三个数字摆在一起,我先愣了一下:一栋被鉴定为危房的老楼,最后是谁掏钱把它重新盖起来的?
![]()
墙皮掉了一块又一块
广州番禺西涌大街5号,1966年建起来的房子,原是粮食公司的房改房,南北两栋加起来29户。据广州日报报道,这栋楼被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结构上的问题已经不是刷墙换管能应付的——厨卫布局不合理、日照不够、消防进不来、挨着河涌退距不达标。楼里没电梯,也没什么公共活动空间,空置的房子越来越多。
住户的原话很具体:住高层的老人买菜回来,要在楼梯间歇两次。
这不是哪一户的麻烦,是29户共同的麻烦。
![]()
27户签了字,还有2户没签
事情的进展是:街道一家一家上门听意见,最后27户签了同意书,同意率93%,自主更新委员会成立;剩下2户还没签,按"一户一策"继续谈。
方案是原拆原建:两栋旧楼全拆,合建一栋7层住宅,带电梯、无障碍设施,首层架空做公共空间,厨卫重排、供水燃气全换,总户数还是29户不变。据广州日报和中建四局披露,这是番禺首例多产权业主自主原拆原建试点,采用业主自筹资金模式;媒体综合报道提到,总投资约1400万元,主要靠29户自筹。
先把话说明白:93%的同意率,居民从旁观者变成参与主体,这本身就很了不起。广州也不是第一次做,此前花都集群街2号那类项目已经跑通过一遍流程,据公开报道从拆除到交房大约用了9个月。
我想追问的不是"该不该建",是这1400万凭什么主要由29户掏。
![]()
我家的房子,和这栋楼是两种命运
我家的自建房,五层楼高,没有电梯,四十年的楼龄,家人住三楼,其他层出租,老人租客出入都不太方便。外墙脱落严重,主体结构也出现了问题,急需推倒重建。
这就是让我别扭的地方。同样是房子老了,自家盖的房,修是自己的事;可这29户当年买的是房改房,如今房子成了危房,重建的大头还是落回业主头上。
![]()
政策开的是通道,不是钱包
要说清楚,广州并不是甩手不管。政策允许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维修基金、个人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也鼓励银行提供专项融资,还可以委托政府、原房改单位、国企、物业做建设单位。据公开报道,这类自主更新设有表决门槛,启动改造、确定建设单位都需要较高比例同意,后续方案和签约还有进一步要求。
也就是说,政府给的是"让你能办成"的路径,钱主要还是业主自己筹。
这条路走得通,但它有一个前提——29户得都掏得出钱。
![]()
那2户,才是最该被看见的
93%很漂亮,可我反复想的恰恰是没签的那2户。
多产权老楼最难的不是画图,是29户对钱、对工期、对以后面积怎么分都要点头。设高同意率门槛,是为了防止一户拖住二十八户;但反过来,当"少数服从多数"推进到一个家庭可能掏不出自己那一份的时候,这条门槛保护的是效率,还是把最难的人留在了门外?
危房里住的,往往不是最有钱的那批人。房子空置率高的另一面,是有能力的早就搬走了,留下的是搬不动的。让他们凑出重建款,跟让他们在危房里继续住,中间只隔着一层纸。
![]()
自救值得敬佩,但不该成为常态
我不反对业主自筹。在公共财政不可能包下所有老楼的背景下,这是务实的一步。
但"值得敬佩"和"理应如此"是两回事。如果每一次成功都靠住户自己凑钱、自己谈判、自己跑手续,那这种模式复制得越多,越说明有一笔账一直没人接:房改房这批老楼的改造责任,到底该怎么在个人、原产权单位、公共财政之间分?
把自救包装成佳话,是最省事的叙事。可佳话讲多了,人们会忘了追问本来该谁负责。
![]()
29户里已经签了27户,剩下2户还没签。我不急着说他们该签——我想先问一句:如果那2户里有一户,是真的掏不出自己那一份呢?
关于"危房重建该不该主要由业主自筹",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我是[第一散人],带你把热点拆开,看看里头那本没算清的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