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还在殡仪馆冷冻柜。”
9月24日,女婴母亲李女士确认,在政府部门协调下,家属已与广州番禺暖月月子中心达成初步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不能向外透露。
签了。但尸检结果还没出来。刑事程序还在走。那个出生时6.9斤、产检一路绿灯的孩子,还躺在殡仪馆的冷冻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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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接受10万删帖”到“签了协议”
事情发生在8月24日。李女士顺产的女婴出生仅6天,在暖月月子中心被护理人员推进托婴室喂奶。约40分钟后,李女士被叫下楼,孩子已经在救护车里,没了呼吸和心跳。
家属后来在警方处看到了监控。父亲戴先生描述的画面,比任何文字都残忍:护士让宝宝平躺在婴儿车里直接喂奶。宝宝第一次呛奶,护士把嘴擦干,换了个大奶嘴接着喂。宝宝再次呛奶,护士第三次喂奶时孩子已经不动了。等到第四次喂奶,孩子的脸已经变成青紫色。护士之后有捏鼻子、拍脚、左右翻侧的动作,但没有做侧卧拍奶,也没有做心肺复苏。
沙湾人民医院的门诊病历写着:救护车到达时,患儿口腔可见奶液及奶渣,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入院诊断:“呼吸心跳骤停、猝死(新生儿)、窒息(?)”。
月子中心法定代表人谢某的回应是:孩子有“基础病”,入住时已经在拉肚子,与月子中心没有关系。
李女士和戴先生的回应是:产检一路绿灯,孩子出生时是健康的。“有基础病”的说法,是在造谣。
9月8日的一次调解中,月子中心提出先给10万元补偿,但要到10月中旬打款,“因为他们之后要搞活动,签了单才有钱赔付”。家属拒绝了。
9月20日,家属接受了调解。李女士的解释是:“家里人看我每天情绪不稳定,担心长期维权对我身体不好,也担心我长期陷进这件事走不出来,加上后续走民事诉讼维权也非常艰辛,我们家属也身心疲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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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了,但问题一个都没解决
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有几件事,协议签了也绕不过去。
第一,尸检结果还没出来。孩子8月31日就接受了尸检,李女士9月15日告诉红星新闻“尚在等待结果”。到9月24日协议达成,结果仍然未出。
第二,刑事程序还在走。番禺警方已于8月25日受理李女士控告护理人员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刑事立案审查期限已被中止,等待尸检结论。协议是民事层面的调解,刑事追责不因民事调解而终止。
第三,孩子还在殡仪馆。协议签了,钱的事有了说法,但那个孩子的死亡原因,还在等一份鉴定报告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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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病”的说法,证据在哪里
月子中心说孩子有“基础病”。追问是什么基础病,法定代表人谢某的答案是“拉肚子、脱水”。
但一个出生6天的新生儿,因为拉肚子和脱水,就会在喂奶过程中呛奶窒息死亡吗?
家属的质疑很直接:“他们说孩子有基础病,有证据吗?”
从医学角度看,“拉肚子脱水”和“呛奶窒息”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一个脱水的婴儿可能在喂养时需要更谨慎的观察,但“脱水”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呛奶。如果护理人员因为知道孩子“拉肚子”而降低了喂奶时的警觉性,那“基础病”这个说法,反而会成为护理失职的佐证。
更重要的是,这个“基础病”说法,在尸检结论出来之前,没有任何独立医学证据支撑。它出自月子中心法定代表人之口,是一个利益相关方的单方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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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不能说的协议,和那份还没出的报告
协议的保密条款,在法律上是常见的调解安排。家属同意不公开,是他们的权利。
但公众的关注,从来不只是针对这一个家庭。当一个6天大的婴儿在专业护理机构内死亡,当监控记录下了呛奶后未获正确急救的全过程,当涉事机构的第一反应是“孩子有基础病”和“10万删帖”,这件事就已经超出了个体纠纷的范畴。
协议可以约定赔偿金额,可以约定不公开。但它约定不了那份尸检报告什么时候出来,约定不了刑事程序会走向哪里,也约定不了一个母亲什么时候能“走出来”。
李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写过一句话:“这件事带给我的重创,难以用言语表达,我也不知何时能走出来。”
协议签了。但那个问题还在:一个健康的6天大婴儿,在月子中心的喂奶过程中呛奶窒息,而护理人员在她脸变青紫之前,换了更大的奶嘴继续喂。这件事,不是一份保密协议能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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