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宁波,交警接到驾驶人徐某报警,称自己晚上开车时被相邻车辆驾驶人投掷水瓶,非常危险。交警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并联系徐某及另一方当事人黄某前来接受处置。
经查,在被扔水瓶之前,徐某在路口突然压实线向左撇了一把方向,导致左侧车道的黄某紧急向左避让。受到惊吓的黄某怒火上涌,追上徐某后向其扔水瓶发泄不满。
交警根据调查结果,分别指出两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徐某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对黄某“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交 警 提 醒
驾车时遭遇不文明驾驶行为,注意保持理智冷静,保留行车记录仪等证据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采取追逐别车、抛掷物体、辱骂等不理智行为进行报复。“斗气”之举不仅无助于事情解决,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循环报复,危及自身和道路共同安全。
斗气报复无赢家
理性维权是正途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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