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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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报道了大连市普兰店区法院安波法庭妥善化解80余户樱桃果农货款纠纷的案例。面对果农急盼回款的现实困境,法庭采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方式,以一案定标尺、批量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现将报道予以转发,一起看看辽宁法院如何以司法之力守护果农们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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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樱桃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深受大家的喜爱。今年年初,大连市普兰店区的一些樱桃果农卖了自己的樱桃,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收到货款,果农们很着急,那具体是怎么回事?咱们一起看看。
小鱼姐告诉记者,真正收购樱桃的是瓦房店红霞精品果业有限公司,法人是战某,她算是战某和果农的中间人,每销售1斤樱桃,战某给他1元的代购费。今年以来,战某在小鱼姐的合作社收购了上百户果农的樱桃,到目前为止,战某向小鱼姐支付了35万元货款,还有67万余元尚未支付。
安波法庭的法官们经过走访和调查发现,涉及被拖欠货款的果农多达80余户,如果80余件案子挨个立案排期开庭,审理的周期太过冗长,果农们也等不了。经过反复研究,安波法庭认为,采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处置方式,更贴合本案情的实际。也就是说,以惠某平的案例判决作为参照,如果其他果农同意这样的判决方式,就不用再进入诉讼程序。
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售卖大宗经济作物时一定要保留销售凭证,最好能与买方签订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经济纠纷能够依法维权。据蔡元国庭长介绍,目前,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已经将被告战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下一步要对战某进行强制执行,相信很快就会追回果农们的货款。
来源:辽宁电视台
审核丨严怡娜
编辑丨王海涛
素材丨徐 淼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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