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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
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要求,31个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推荐的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中,共有572项通过资格审查,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13日至2027年1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6635,传真:010-6602196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培养质量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公示名单(扫码查看)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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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 教育部官网
编辑 | 皮皮兵不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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