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国家力量从境外电信诈骗窝点生死营救的演艺从业者,回国后竟仍在按期向诈骗团伙偿还非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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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王星在胁迫下签署的网络借贷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这一议题迅速登顶全网热搜。多数网友初闻此事时满是错愕:人既已脱险归国,那些贷款分明是犯罪分子操控其手机、逼迫其刷脸完成的,为何还款责任仍落在他肩上?
我仔细研读了王星本人的多段公开陈述及执业律师的专业分析,越深入越觉寒意刺骨。《民法典》清清楚楚载明,因受胁迫所为的民事行为可依法申请撤销;可在现实层面,他却不得不每月固定支出四千余元,持续履行长达三十六个月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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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结究竟深埋于何处?为何一位引发全民关注的典型受害者,最终仍只能独自吞咽这份沉重代价?
劫后余生,却背负累累债务
王星的经历,许多人至今记忆犹新。2024年12月下旬,他在某微信群中偶然刷到一则赴泰国参与影视拍摄的招募信息,随即添加名为“颜十六”的所谓副导演微信,经数日沟通便敲定行程。彼时他绝难预料,此行并非奔赴片场,而是踏进了一场精心设计的人口贩卖陷阱。
抵达曼谷素万那普机场出口仅数分钟,他即遭控制,随即被强行转运至缅甸妙瓦底境内一处电诈据点。更令人震惊的是,在短短96小时内,他被反复转手三次——由阿波罗园区转至环亚周边隐蔽黑点,最终落入凯旋园区掌控之中。
当我查阅警方通报披露的细节时,心头猛然一震。他曾尝试与看守人员协商赎身,对方冷笑着回应:“这儿缺的是干活的人,不是你那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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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比任何暴力场景都更令人窒息。你自认是个有尊严、能对话、可协商的活生生的人;而对方眼中,你不过是待价而沽、随时可置换的货物。
进入园区后,诈骗团伙并未立刻驱使他实施诈骗,而是第一时间攫取他的生物识别权限——将其面部对准摄像头,在他人挟持下完成一笔又一笔网贷认证。资金全部流入犯罪集团控制账户,全程未经过他本人操作或授权。
王星事后透露,此类非法贷款总额逾数万元。刚返国那段日子,他暂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顿,连恋人亦不得不拿出积蓄协助周转。
说实话,读到此处我胸口发闷。一个从死亡边缘挣扎回来的生命,未被殴打致残,未被饥饿击垮,归来后最紧迫的生存压力,竟是手机里接连弹出的还款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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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你会疑惑:法律明文保障受胁迫者可主张合同无效,为何不提起诉讼?
关键难点恰恰在此。
人在园区,只是标好价格的商品
公众对缅北电诈的认知,仍常停留在“冒充公检法电话行骗”的旧有印象,以为不过是一群躲在写字楼里的键盘手。但王星案件撕开的,是一条早已高度工业化、标准化、流水线化的黑色产业链。
公安部与央视联合摄制的专题纪录片中,上海宝山公安分局民警王梦宸披露了一组数据,令我久久无法平静:在妙瓦底地区,每名被骗入境者均被明码标价,售价区间为人民币10万至20万元。定价依据并非血缘亲疏或社会关系,而是两项硬指标——学历层次与中文打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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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打字越快,身价越高。因为诈骗团伙需要的不是苦力,而是能快速上手、持续产出的“高适配劳动力”。学历高、反应快、熟悉智能终端操作者,自然成为黑市抢手货,溢价空间显著。
王星四天内三次易主,每一次转卖,前一手控制者都从中牟取差价。他在整个链条中毫无主体性,纯粹作为可流通、可计量、可折损的“标准件”存在。
我曾查阅多位民间跨境救援志愿者的访谈实录,其中提到:当前将一名普通受害者从园区解救出来的“协调成本”,已飙升至接近五万元人民币。请注意,这还只是基础报价;若当事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潜在利用价值,赎金还会大幅加码。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从诱骗出境、偷渡转运、跨国转卖、强制压榨,再到逼迫刷脸借贷,整条黑产路径环环相扣、层层套利。蛇头赚取人头费,中间商吃转手差,电诈公司攫取诈骗收益,连最后一步人脸贷,都是对人身价值的终极压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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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不是首例,也绝非终章。
2026年4月,年仅19岁的女孩小阳原计划赴泰庆祝泼水节,却被一名自称“热心哥哥”的陌生人搭讪诱导,旋即被贩运至同一区域。对方甚至直接通过语音通话向其家属报价:“我们花2.9万U币买下她,想接人,得另加费用。”
还有更年轻的受害者。如今高校学生成为新型猎物,一名22岁在校大学生,在人贩子评估体系中估值达3万至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万至35万元。原因无他——大学生普遍学历达标、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文字输入效率高,属于优质“人力资源储备”。
你是否察觉?这套运作逻辑与现代制造业采购流程惊人相似:筛选资质、测试技能、预估产能、核定单价、完成交付、投入生产。人被彻底剥离人格属性,异化为可批量采购、分类存储、定向使用的生产资料;甚至连面部特征,都被开发成信贷欺诈的技术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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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星在妙瓦底园区内被刀抵颈、强令刷脸申贷时,他是否预想过回国后仍需为这笔债务买单?答案极可能是肯定的,但他当时根本没有选择权。拒绝刷脸,等待他的将是毒打、禁闭,甚至更残酷的后果。
可问题随之浮现:既然已被成功解救,为何不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主张合同无效?
网贷债务究竟该由谁承担
这才是整起事件中最令人窒息的核心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白纸黑字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撤销成立,该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本金与利息清偿义务亦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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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清晰,执行艰难。
第一道难关,是证据固化。你说自己遭胁迫,能否提供有效证明?王星身处妙瓦底园区期间,四周皆为持械犯罪人员,全程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如何录音录像?难道要他在挨打过程中举起手机自拍取证?
代理律师直言不讳:自行举证“被胁迫”事实,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最难攻克的壁垒。
第二道难关,是时效约束。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王星于2025年1月获释,截至今日已逾二十个月,法定除斥期间早已届满。即便当下提交起诉状,法院很可能以超期为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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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道难关,是维权成本。诉讼需聘请专业律师、缴纳案件受理费、经历排期开庭、应对一审二审,全流程耗时往往超过十八个月。而催收电话不会暂停,个人征信系统更不会等待判决结果。一旦出现逾期,罚息滚雪球式增长,信用记录受损后,购房贷款、购车分期、甚至子女教育贷款都将受到连锁影响。
网贷平台方面态度如何?王星曾多次联系客服申诉,对方统一口径回应:“人脸识别系本人完成,身份验证完全合规,放款流程无瑕疵。”
这正是最荒诞之处。骗子手持你的面容、盗用你的身份、操控你的设备完成借贷,平台却只认“脸”不认“境遇”。至于你是否被枪口抵住太阳穴、是否被铁链锁在墙角完成认证,平台概不审查。只要生物识别通过,债务即刻绑定至你名下,后续追索,恕不负责。
我一直认为,真正值得全社会深思的,并非王星个人是否应偿还这几万元贷款,而是千千万万没有流量加持、缺乏媒体声援、不具备法律资源的普通受害者,他们该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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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身为演员,拥有一定公众辨识度,事件才得以引爆舆论。而那些沉默的快递员、实习教师、刚毕业的专科生,被骗至境外后被强制刷脸借贷,获救归来后又有谁来倾听他们的困境?他们甚至没有发声渠道,只能默默承受这笔本不该由其承担的债务负担。
更需警醒的是,妙瓦底地区的电诈园区并未真正瓦解。2026年9月已有权威信源证实,此前被中缅泰联合行动捣毁的部分据点,今年已悄然重启建设,新厂房主体结构已完成大半,并再度发布“高薪招聘”启事。
这说明什么?说明只要暴利驱动尚存,只要监管缝隙仍在,这条黑色产业链就永远不会真正消亡。今天解救出一个王星,明天就可能有李星、赵星、陈星重复踏入同一陷阱。
而每一个被诱骗出境的人,不仅要承受肉体摧残与精神凌虐,归国之后还要面对一张张来历不明的网贷账单。他们的人生轨迹,早在踏上那班飞往东南亚的航班时,便已被彻底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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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最终选择接受三年期分期方案,每月偿还四千余元。我能体会他的无奈。诉讼成本过高、时间不可控、征信风险不可逆,与其陷入漫长拉锯战,不如咬牙承接,争取早日结清、重拾生活秩序。
但这绝不应成为受害者的宿命终点。
我们常年呼吁严打电诈、全力营救,却鲜少追问:受害者归来之后,那些非法债务谁来厘清?受损的征信记录谁来修复?网贷平台在审核环节是否存在重大风控失职?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社会责任与过错赔偿?
总不能让境外作恶者逍遥法外,国内守法公民却要勒紧裤腰带替罪犯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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