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青浦公布5则土地征收公告,涉及示范区线沿线河道整治工程及新城核心功能区道路等。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5则土地征收公告,3份为拟征地告知书,2项为征地公告。
本次土地征收涉及街镇有:赵巷、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
本次征收用途:广场用地、公共绿地,水域等。
本次征收亮点:
示范区线夏阳、香花桥段段沿线河道水工工程项目启动征收。
新城核心功能区2条道路启动征收。
以下为本次征收详情:
一、拟征地告知书
1、赵巷镇沪青平公路北侧C8B-09、C8B-1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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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巷镇和睦村2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批次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130号
位置: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佳悦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佳文路,北至C8B-04地块
用途:广场用地,公共绿地
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推进赵巷镇沪青平公路北侧C8B-09、C8B-10地块实施,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
赵巷镇沪青平公路北侧C8B-09、C8B-10地块,位于奥特莱斯二期南侧,沿沪青平公路南侧。
两地块合计用地面积4096平方米(约6亩)。
其中C8B-09面积2060平方米,为道路广场用地。
C8B-10地块为面积2036平方米,为公共绿地。
2、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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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城南村,城南村第3、4、5、6、7、10组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批次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131号
位置:城南横港、三里桥河、葑澳塘、下野河、夏阳徐家浜、水渡浜、陈桥浜,东至外青松公路,西至城南横港,南至薛家溇,北至陈桥浜
用途:水域
3、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夏阳街道塔湾村,塔湾村17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批次文号:沪青预征地告〔2026〕第131号
位置:城南横港、三里桥河、葑澳塘、下野河、夏阳徐家浜、水渡浜、陈桥浜,东至外青松公路,西至城南横港,南至薛家溇,北至陈桥浜
用途:水域
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推进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实施,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
上述拟征地告知书均为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2025年10月,上海示范区线工程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沪青书(2025)BA310118202501050)批复,青浦区夏阳街道,涉及河道城南横港、三里桥河、葑澳塘、下野河、夏阳徐家浜、水渡浜、陈桥浜等,拟用地面积41968.14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7442.25平方米,农用地33807.15平方米(其中耕地14106.83平方米),未利用地718.74平方米平方米。
官方工作已经靠前一步。
10月9日,示范区线夏阳街道水工工程项目正式启动征收签约工作,两天就实现100%签约。
青浦区示范区线沿线共21条段河道,整治总长15.065千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机械开挖土方3180.02立方米、土方回填9423.41立方米; 新建护岸16185.00米,拆除重建护岸1341.00米,加固改造护岸3273.00米,种植绿化45236.58平方米(其中陆域绿化8763.00平方米、斜坡绿化35240.39平方米、水生植物1233.19平方米)等。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484.51万元。
二、征地公告
4、青浦区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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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文号:沪(青)征地告〔2026〕第56号
位置: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东至华青路,西至新园路,北至新业路,南至新达路。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932.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32.9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32.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32.9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新建工程位于新城核心功能区。
翰泰路(新园路-华青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全长约453米,红线宽度16米,双向2车道,非机动车混行,两侧设置专属人行道。
昭悦路(新业路-新达路),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全长约289米,红线宽度16米,双向2车道,非机动车混行,两侧设置专属人行道。
两道路总用地面积13365平方米(约20亩)。
5、上海示范区线香花桥街道水工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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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文号:沪(青)征地告〔2026〕第57号
位置:金汇河、老金泾河、三田浜、朝阳河、陈桥浜,东至金汇河,西至外青松公路,南至陈桥浜,北至朝阳河
用途:河道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69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3.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94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5组20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4.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11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1组21.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组566.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7.12平方米、建设用地155.51平方米、未利用地24.3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8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57.43平方米、建设用地155.51平方米、未利用地72.40平方米。
2025年10月,上海示范区线香花桥街道水工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沪青书(2025)BA310118202501039)获批,项目香花桥街道涉及河道金汇河、老金泾河、三田浜、朝阳河、陈桥浜。拟用地面积2154.5 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 824.67 平方米,农用地 1257.43 平方米(其中耕地 522.8 平方米),未利用地 72.4 平方米
整治河道总长约 1196 米,河道等级均为支流。
本次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6〕9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执行。
调查确认:
本公告发布后,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镇(乡)规划资源管理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用地单位等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村(居)委会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最终请以官方规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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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上海市政府网等
编辑:青浦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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