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两天有个事,还是挺有意思的,那就是趣店的老板罗敏被税务机关追缴天价个税,高达7.9亿啊。而更有意思的事,趣店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却主动站出来说,老板的个税公司决定替他交了。爱马,看得我是一头雾水,这么大一笔钱,真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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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咱先来回顾一下这个事情。趣店大家都知道伐?其2014年以校园贷起家,创始人就是罗敏,2017年,趣店登陆纽交所,还尝试了汽车金融、消费金融、预制菜等多个方向,现在改名为了High Templar Tech。
前天,趣店更名后的High Templar Tech发布2026年半年报。公告披露,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罗敏近期收到厦门市税务局的税务通知,涉及厦门趣店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乐享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境内公司的历史股权重组。按照相关税法,这些重组构成罗敏的应税事项,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罗敏已经就7.9亿元应纳税款进行了申报,预计近期缴纳,相关税务沟通仍在进行。 目前公司仍在与税务机关沟通,而且不排除还有额外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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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上市公司主动站出来说,这笔钱应该由公司来出。趣店给出的理由是,罗敏虽然在工商登记上持有两家公司的股权,但只是为上市公司利益“代持”,相关重组也是按照公司指示完成。因此,董事会在罗敏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决定,由上市公司承担相关个人所得税,
爱马,这个事情是不是还真有点意思?哈哈,下面咱们来详细捋一捋这个事,看看,上市公司拿股东的钱去给公司大老板补税这个事合不合适。
7.9亿元,对今天的趣店不是小钱
有的童鞋要说了,7.9亿元,这对很多公司来说,不算大钱吧。非也非也,对现在的趣店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钱,毕竟,趣店早已不是当年的现金贷公司。
根据财报,2026年上半年,上半年只有800多万元收入,经营层面亏了约1.8亿元,最后能赚4.17亿元,主要靠的是手里大量资金带来的投资和利息收益。
截至6月底,趣店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8.11亿元,另有23.23亿元受限现金,后者不能用于日常流动性需求。也就是说,7.9亿元相当于公司上半年净利润的约1.9倍,也相当于账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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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家主营业务已经大幅收缩、越来越依赖投资收益的公司而言,这显然不是一笔可以忽略的支出。
天价补税,罗敏到底干了什么?
更有意思的问题是:罗敏为什么会产生7.9亿元“财产转让所得”个税?
八姐,翻查了两家涉事公司的历年财报和工商变更记录。
第一家公司,厦门趣店。这家公司原本在工商登记上几乎全部由罗敏个人持股,但它实际上属于趣店上市公司的业务体系:上市公司并不直接持有它的股份,而是通过一系列协议控制这家公司。2023年,这种安排发生了变化。厦门趣店先经历了一次大幅减资,随后上市公司旗下厦门快乐时代向其增资9990万元。增资完成后,厦门快乐时代持股99.9%,罗敏的持股比例则被稀释至0.1%。
第二家公司也是同样的套路。厦门乐享的工商记录显示,罗敏最初认缴990万元、持股99%。2024年前后,公司大幅减资,罗敏的认缴额降至9.9万元,但持股比例基本不变。到2026年1月5日,趣店旗下趣分期(上海)再向厦门乐享增资。注册资本由约10万元增加至8600万元,其中趣分期认缴约8590万元、取得约99.88%的股权;罗敏的认缴额仍然是9.9万元,但持股比例被稀释至约0.115%。
换句话说,从目前能够看到的工商记录看,两次最重要的重组都是通过增资完成的,并没有证据显示罗敏因此直接拿走了几十亿元股权转让款。
这可能也是趣店董事会看来正常的VIE结构调整:把原本由创始人等自然人代持、上市公司通过协议控制的境内公司,变成上市公司体系直接持股。
如果没拿到几十亿元,罗敏为什么还要交7.9亿税?
按照上面这也的工商变更和操作,罗敏实际明面上并没有得到高额的股权转让收入。那么,税务机关为何还要向罗敏追缴税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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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通常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如果简单用7.9亿元反推,对应的应纳税所得约为39.5亿元。
那么,有没有可能罗敏虽然没有实际拿到几十亿元,但税务上仍然产生了巨额所得?有这种可能。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如果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净资产、可比交易等方法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但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并没有公开资料显示,税务机关此次究竟采用了什么计税依据,更不能确认税务机关就是因为认为罗敏“低价转让”而核定了这笔税款。
当然同时,问题也在于,普通增资导致老股东被稀释,本身并不能简单等同于老股东出售股权。因此,目前公开信息还无法解释,税务机关究竟将两次重组中的哪一个环节认定为了“财产转让”。
一种可能是,工商登记之外还存在VIE终止、独家购买权或者其他权益转移协议;也可能是减资、增资及其他安排组合在一起后,在税务上产生了权益转移。税务机关掌握的交易协议、资产价值和纳税资料,显然比公众从工商系统看到的更加完整。
因此,八姐觉得,现在还不能简单得出“罗敏没有收益却被征税”的结论,更不能认为VIE转直接持股就一定会产生巨额个税。
总而言之啊,这个事还是值得关注的,接下来咱们就看看有没有更多的信息披露吧。所以,罗敏被追税款,到底是不是只是因为VIE结构的代持重组呢?趣店公司替他个人缴纳税款,又合不合适呢?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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