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先获侵权赔偿,再主张工伤待遇能否得到支持?用人单位以已赔项目拒付、工资标准存疑、停工留薪期抗辩,代理律师梳理庞杂证据厘清两类赔偿边界,最终劳动者获裁赔34万余元,为同类竞合纠纷提供清晰维权参照。
凌晨七点半,家住城郊的职工骑着电动车沿常规路线往车间赶,没料到路口突然驶出的货运车辆避让不及,直接将人刮倒摔出数米远,全身多处骨折当即送医。后续事故定责为劳动者承担次要责任,走民事诉讼从肇事方处拿到部分赔偿,可刚提交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就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下认定结果,拖到工伤认定最终维持、劳动能力鉴定定成八级,劳动者拿着厚厚一摞跨多地就医的票据,对着用人单位列出的数条拒赔抗辩无从下手。
这类同时满足交通事故侵权、工伤认定两个不同法律关系触发条件的情形,法律上叫做“竞合”,简单说就是同一个受伤后果,同时符合两套不同法律规则的赔付要求。山东齐鲁(滨州)律师事务所的朱玉霞律师2017年正式执业,扎根滨州本地多年熟悉当地仲裁裁判思路,接手这起案件后第一时间把此前交通事故一、二审文书、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全案卷宗、劳动者跑三地就医的全部病历、收费票据、陪护记录逐一排序归档,先把交通事故已经赔付的项目一一标注出来,和工伤待遇法定可主张的项目逐项比对,把肇事方没有赔到位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单独剥离出来,完全贴合本地审判口径梳理出可主张的赔付清单。
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部分待遇该社保基金出、已赔项目不能重复要、工资基数不符、停工留薪期过长”等全部抗辩点,朱玉霞律师结合劳动者连续12个月完整工资流水,佐证其实际月均工资为5263元,远高于用人单位此前主张的社保缴费基数,同时对照八级工伤对应的伤情标准,提交对应诊疗记录支撑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主张,庭审中逐一质证答辩,把庞杂的证据链完整呈现给仲裁庭。
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裁决用人单位十五日内直接向劳动者支付全部工伤待遇合计346162.57元:其中交通事故第三方未赔付到位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全部获支持,结合伤情酌定12个月停工留薪期,所有一次性伤残相关补助金均按劳动者实际月工资5263元为基数核算,合理陪护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悉数认定,仅因住宿费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未予支持。双方收到裁决后均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作为深耕基层法律服务多年的律所合伙人,其带领的专属专业团队专攻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覆盖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全流程辩护,同时长期处理劳动全维度纠纷,从工伤认定赔偿、欠薪追偿、违法辞退维权到调岗降薪异议、劳动仲裁全代理均有成熟实操经验,还能兼顾普通民众高频的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民间借贷类民商事纠纷,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完成用工合规管控、商事纠纷处置等全链条商事服务,凭借细致严谨的办案风格,兼顾劳动者维权与企业合规双向实务需求。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