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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政厅发布2026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安排,10月21日开始申报;
申报人须是自治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在岗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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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报范围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申报会计系列正高级、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须是自治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在岗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计划选派,援疆时间1年(含)以上,申报时已在疆服务满6个月(2025年10月1日前报到)且目前仍在岗的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其他途径选派、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由省部级人事(职称)部门开具委托评审函的中央驻疆单位、外省驻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02、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网址: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申报方式。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填写材料并提交。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阅“操作指南”。遇到问题或困难可联系网站“服务中心”提供支持。
>>>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21日00:00时起个人网上申报;
2026年11月20日18:00时前停止单位推荐;
2026年11月20日20:00时前停止网上缴费。
03、成绩要求
全国合格标准&自治区内合格标准。
申报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或自治区合格标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4年至2026年度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成绩2026年有效)。
在外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参评人员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合格成绩单,并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栏目内。
04、继续教育
专业课+公需课。
>>>申报人员在“继续教育”栏目中需按要求上传2022-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申报人员可以通过“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下载电子版结业证,上传至“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申报人在“新疆继续教育网”学习的公需科目记录由系统自动获取。
05 年度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且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年度考核表作为依据。
06、申报流程
分为6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
(三)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
(四)申报材料初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中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专家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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