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时统计表,校内审核环节最容易失守的材料
在中小学职称申报全套材料里面,教学课时统计表,是非常基础、高频出现的材料,也是校内审核环节风险很高的一环。课时工作量,直接证明教师有没有坚守教学一线,是中级、副高评审的硬性门槛。很多学校的课时统计表,由教务处、教导主任统计、汇总、制表、盖章,教导主任手握课时台账的编辑上报权限,一旦纪律意识松懈,就容易出现帮他人修改课时数据的违规行为。榆林绥德这起纪委通报案例,就是学校教导主任主动出手,篡改课时统计表,帮助教师虚增课时,用于职称申报,最终被纪委查实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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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线索来自纪委监委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排查。专项工作当中,核查组对辖区内学校往年职称申报台账、课时登记表进行抽查复核。在翻阅一所学校往年的职称申报档案时,核查人员对比了两套材料:一套是教务处原始排课表、教师调课登记本、班级日志、巡课记录;另一套是当年提交到教体局的职称申报课时统计表。比对之后发现,有一名申报教师的统计表上,课时总量远高于原始课表记载的授课量,数据出入很大。
核查组随即约谈学校负责课时统计的教导主任,面对证据,教导主任如实说明情况:该教师准备申报职称,课时量达不到评审要求,找到自己寻求帮忙。教导主任碍于同事情面,没有守住审核底线,私自修改、篡改课时统计表上的授课数据,调高该教师年度课时总数,然后加盖学校公章,随同职称材料一并上报,用来满足职称评审的课时门槛。
很多人会觉得,只是改一张表格上的数字,事情不大,但是从纪律层面来说,这属于协助他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参与职称造假。和教师自己填报虚假课时不一样,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在于,审核岗位人员主动参与造假,也就是负责把关的人,反而变成了造假的推手,危害比教师个人造假更大。
校内初审,是职称评审的第一道关口,教导主任、教务处干事、校长,都承担着审核核验责任。设置校内初审,就是提前过滤不实材料,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信。如果审核人员放弃原则、帮忙篡改数据,整个初审防线就形同虚设,会直接破坏本校职称评审的公平环境,伤害老老实实上课、如实填报课时的一线教师。
二、纪委处置结果: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纪委监委调查结束之后,结合案件情节、认错态度、造成的影响,作出处理:对这名教导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该份虚假课时表对应的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启动复核,认定课时材料不实,相关业绩不予采信。在全县纪委集中通报里面将该案例曝光,警示全县各学校教务管理人员。
这里要厘清一个关键点:职称造假,不只有申报人会被追责,审核、经办人员协同造假,同样要承担纪律责任。这也是这起案例最值得所有学校管理者重视的地方。很多教务、教导主任、校长错误认为,只要不是自己申报职称,帮同事改一下表格只是人情帮忙,不会被追责。但纪委的通报明确释放信号:知情、主动协助篡改评审材料,属于履职失守、违反工作纪律,必须问责。
同时,该案例也说明,倒查不只是查申报教师本人,还会顺着材料链条,追溯每一个审核、制表、盖章的责任人。一张虚假课时表,签字人、制表人、审核人、盖章人,全部都在责任链条上,谁参与造假,谁就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在通报下发之后,绥德县教体局同步在全县学校开展教务管理人员专项警示教育,规范课时台账管理。要求各校课时表一式多份,原始课表、调课记录、巡课台账、课时统计表分开存档,电子台账留痕,禁止随意修改;课时统计完成之后,必须经过任课教师本人核对签字、分管领导复核、校长签字之后,才可以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上报,杜绝单人私自修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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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分边界:正常调课登记和篡改课时表的本质差别
很多教务老师日常经常处理调课、代课,很容易分不清哪些操作属于合规管理,哪些属于违规篡改,这里做清晰划分。
合规情形:教师因为公务、培训、病假调课,严格履行调课审批手续,登记调课台账,由其他教师代课,代课记录同步录入课时系统,台账完整可查,如实统计工作量,所有手续留存归档。
违规情形:教师实际课时不足,没有真实代课、上课记录,教导主任直接修改统计表数字,凭空增加课时,没有配套调课、上课佐证,就是本案的情形。
还有一种灰色风险情形:学校为了照顾参评教师,统一 “凑课时”,所有材料同步修改,课表、台账一起改,这种属于集体串通造假,一旦查实,参与人员全部追责,情节更重。
四、给教务管理人员、学校审核人员的警示
对于教导主任、教务处干事、分管教学副校长这类审核岗位,这起案例的警示意义极强。
第一,人情不能凌驾于评审纪律之上。同事求助、抹不开面子,是很多审核人员失守的主要原因,但职称诚信是硬性纪律,一旦出手帮忙篡改材料,就是把自己置于风险当中。
第二,认清岗位责任。教务岗位是职称材料的第一道闸门,守住真实底线,是本职工作,放水、协助造假,就是履职不力、失职失责。
第三,台账留痕是自我保护。所有课时调整、代课、调课,纸质和电子记录完整留存,按照流程签字确认,不私下修改电子表格,避免说不清责任。
对于普通一线教师,同样有提醒:不要找教务管理人员私下帮忙修改课时数据。找人协同造假,属于共同弄虚作假,一旦核查,申报人和帮忙修改的管理人员,双双被追责,得不偿失。想要满足课时要求,唯一合规办法就是正常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授课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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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写在最后:审核岗是防线,不能变成造假的帮手
职称评审公平,离不开每一道审核关口的坚守。校内教务、教导主任手握课时统计、材料初审的权限,这份权力是用来守住真实底线,而不是用来帮熟人打通晋升通道的。
榆林绥德这起纪委通报案例,和教师个人造假案例不一样,它聚焦审核端的失职问题,告诉所有学校管理人员:职称倒查,既查申报人,也查把关人。哪怕只是帮忙修改一张课时统计表,一样会被纪委问责,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留下纪律记录。
职称晋升比拼的是教师实实在在的课堂工作量,课时数据应当来源于日常教学,而不是后期表格上的数字调整。守住初审关口,拒绝人情干扰,才是教务管理人员必须守住的职业底线。
引用来源
- 绥德县纪委监委教育领域作风问题集中通报,2024 年 说明:案例收录于纪委集中通报合集,无单独专题通报网页,事实、处置内容取自纪委公开通报文本。
摘录原文要点: 绥德某学校教导主任,为帮助教师满足职称申报课时条件,私自篡改课时统计表,纪委核查属实,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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