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香港区域法院。33岁的美容师潘心怡站在被告席上,承认了一项欺诈罪。法官谢沈智慧判了她4年。
案子本身不复杂,复杂的是她怎么把两个人从香港送到缅甸的诈骗园区,以及她在法庭上试图用什么理由让自己少坐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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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旅行”和一个临时更改的目的地
两名受害者,一个24岁,当时失业;一个21岁,做兼职模特。她们都认识潘心怡。失业的那个认识她一年多,模特认识她只有一个月。在社交层面上,潘心怡是“朋友”。
2024年11月,潘心怡邀请两人去加拿大和日本免费旅行。到了12月27日,目的地突然变成了泰国。理由也变了:去帮忙运送泰铢现金,换报酬,当晚去、次日回。模特一度拒绝,潘心怡和另一个受害者一起游说了她。
登机前,潘心怡告诉她们,自己不飞了,会坐下一班航班去会合。她还要求其中一人删掉两人之间的所有聊天记录。模特因为迟到,没来得及删。
到了曼谷,有人接走她们。第二天早上在车上醒来,车正开往清迈。五个拿着木棍和刀的男子没收了她们的护照和手机,把她们押上船过了河,交给六个穿军装、持枪的人。换了几次车之后,她们被告知:已经被“卖”到了缅甸。
园区的人告诉她们,成交价是每人2.7万美元。想离开,要么完成50万美元的诈骗业绩,要么交等额的赎金。她们被安排学习针对海外华人的诈骗话术。最后是家里人凑钱把人赎出来的。彭家付了110万泰铢加10万元人民币,廖家付了约21.2万港元。两个人2025年1月11日回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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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翻完求情信,说了四个字
辩方律师在求情时搬出了一个理由:被告的父亲突发心血管闭塞,因为挂念女儿,不愿意做手术,希望等女儿服刑结束后再说。
法官谢沈智慧当场驳了回去。她说被告父亲是成年人,是否接受手术是他自己的决定,“绝对不可用作要胁法庭轻判的筹码”。而且被告亲笔写的求情信里,明确提到父亲已经治疗成功——这和律师在庭上说的完全是两回事。
法官对辩方的评价是四个字:侮辱法庭智慧。
这还不是当天唯一一次被驳斥的求情角度。辩方之前还提出,本案只涉及欺诈罪,不应该把“贩卖人口”的元素算作加刑因素。法官直接引用了另一宗港人被“卖猪仔”的案例,指出被告从诱骗开始到两人被送走,犯案时间超过一个月,涉及跨境安排、有人订机票、有人安排司机和持械押解的人,是精心计划过的。辩方说被告没有恐吓或暴力对待受害人,法官的回应是:两个年轻女生被夺走护照、持械押送到诈骗园区,“惊吓程度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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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起点,四年落地
法官给本案定的量刑起点是6年。
这个起点高于辩方援引的同类欺诈案例,原因是案件裹挟了贩卖人口、剥夺人身自由,被告“完全没有理会两名事主的人身安全”,行为“歹毒及泯灭人性”。从6年降到4年,唯一的理由是认罪。
换句话说,在法庭看来,她做的那些事本身,值6年。认罪,减了2年。
那部“免费旅行”的剧本里,潘心怡从头到尾没有拿刀,没有拿枪,没有出现在押送她的那辆车上。她做的是更轻的事:发出邀请,改掉目的地,说服犹豫的人,然后在上飞机前说自己不去了。
两个女孩在园区里学诈骗话术的时候,她在香港。她们家里人四处筹钱的时候,她也在香港。直到警察找上门。
庭上那些关于父亲病情的陈述,和当初那句“我坐下一班飞机来会合”,在结构上是同一种东西:用一个听起来足够分量的理由,让对面的人放下防备,或者让对面的人少判几年。区别只在于,上一次对面是两个把她当朋友的人,这一次对面是法庭。
法官散庭前对辩方律师说了一句话:“你小心啲,你踩紧线喇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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