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30日讯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专门用于改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是企业法定职责,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现实中仍有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不严,存在应提未提、违规挪用的违法行为,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削弱事故风险防控能力,容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近日,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起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
2026年10月21日,东营市应急局对山东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查验该公司财务支出明细账发现企业存在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情形。通过进一步调取采购合同、发票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确定该公司在2026年5月至9月期间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职工体检费、安装安保系统费等费用违规列支安全生产费用,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东营市应急局依法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将结合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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