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法院刘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从法理、情理、乡邻关系多角度切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按期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诚实信用的传统美德,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了一抹温暖底色。
基本案情
原被告系乡邻。原告受被告口头雇佣,为被告住宅搭建彩钢房。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因被告提供的脚手架未配备防滑垫等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原告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右手率先着地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陪同原告前往医院诊治,经检查确诊为右侧桡骨远端骨折合并尺骨茎突骨折。根据医嘱,原告需长期开展右腕关节康复功能训练并定期复查。常年依靠劳务作业获取家庭主要收入,本次意外受伤导致其短期内丧失劳动能力,不仅产生了相应治疗、养护支出,还彻底中断了经济收入,给其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压力。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靖远县法院刘川法庭,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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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逐一核实案件细节,发现该案存在诸多调解难点,矛盾化解阻力较大。一方面,事故系意外突发,并非双方主观过错导致,原、被告双方均不愿看到损害结果发生,双方对事故责任认知存在分歧;另一方面,原、被告两家家庭经济条件均较为困难,且本案被告年事已高,无稳定高额收入,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于原告主张的损失赔偿难以足额承担,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差距较大、僵持不下。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双方因诉讼加剧邻里、熟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劳务雇佣关系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其过错对应的赔偿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结合被告年龄、经济困难等实际情况,客观分析案件执行风险,引导原告换位思考、合理主张赔偿。经过承办法官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劝导调和,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款项于调解协议达成次日付清。
调解协议达成后,原告心中仍存有顾虑,担心调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赔偿款无法兑现。令所有人动容的是,协议履行当日,年事已高的被告不顾身体不便,颤颤巍巍主动前往法庭,足额将赔偿款交付到位,如期完整履行了全部义务。被告信守承诺、直面责任的朴实举动,彻底打消了原告的顾虑,深深化解了双方的隔阂与心结,也让承办法官深受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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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基层劳务侵权纠纷化解的生动缩影。案件审理中,靖远县法院刘川法庭摒弃机械办案思维,立足双方经济困难的客观实际,以柔性调解方式平衡双方权益,高效化解民间矛盾。而当事人质朴守信、履约尽责的行为,更是让司法调解的温度落地生根。下一步,靖远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司法之力守护乡邻和睦、促进基层善治。
来源:靖远县人民法院刘川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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