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7日,对于天津市蓟县孙各庄乡中学而言,那是一个特别的暑假返校日。在这一天,来自孙各庄满族乡北太平庄村的14岁少年陈晓超,就读于该校初中一年级。当天上午,他返回家中,中午时分与奶奶匆忙告别,携带着四只“玉碗”,声称要前往本县的马伸桥送碗。自此,陈晓超便音讯全无。
当日下午五时过后,陈家成员发现陈晓超尚未归家,便拨通了他的手机,然而电话那头始终传来的是无法接通的提示音。家中成员随即开始搜寻,将孩子可能出没的每一个角落都仔细找寻,直至深夜仍未找到任何线索。无奈之下,家人赶到当地派出所,恳请公安机关协助搜寻。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陈晓超外出时所携带的4只“玉碗”,其来历颇具传奇色彩。
回溯至2006年5月底,孙各庄乡华山村的青年张强及其三叔一同前往山东省沂水县从事贸易。在途中,他们在一家摆卖古董的小摊前,被几只用石头雕刻的“玉碗”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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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碗的口径大约七八厘米,制作工艺精湛,表面做旧逼真,散发着古色古香的气息,仿佛是出土的文物。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张强最终以1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了其中的2个碗。在结账并准备离开时,由于一番误会,叔侄二人各自拿走了两个碗,合计花费15元,意外地“获得”了4只“玉碗”。
归家之后,张强似乎在询问行情,又仿佛炫耀般地向同在石头营村的古董收藏爱好者杨国志提及:“我在自家后院槐树旁发掘了一副棺木,其中藏有四个‘玉碗’,我想知道这些宝贝能值多少银两?”
人称“大志”的杨国志,时年22岁,乃陈晓超的亲表兄。听闻此事,他请张强将“玉碗”出示一番,却难以断定其真伪。于是,他对张强言道:“待我寻得行家鉴定一番。若确为古董,我便将其收入囊中!”
心怀壮志的大志将他人所述的“故事”信以为真,竟将那不起眼的小碗视作珍稀古董。他携带了两只所谓的“玉碗”,与几位友人一同驱车前往与蓟县毗邻的河北省遵化市东陵地区。
东陵地处清皇家陵墓群之中,附近多有热衷于研究和经营古董的人士。他们拜访了郭大爷,请求他为这两只“玉碗”鉴定其价值。
大志感慨地说:“这乃是从古墓中出土之物,共有四件,有人出价十六万元欲购得这两只‘玉碗’,我却是舍不得割爱,还请郭大爷您老给个估价。”
郭大爷听闻此言,手执“玉碗”细细端详,说道:“这可真是难以估量啊。”
大志则开口言道:“依我看,这样的碗至少值二十万。”
郭大爷半开玩笑地说:“照你这说法,那四只碗加起来岂不是价值八十万!”
即便对方并未给出确切的价格,返回蓟县后,大志还是找上了张强,索要了另外两只“玉碗”,并对张强说道:“对方鉴赏后认为每只值五百元。扣除鉴定费一百元,我愿意给你四百元。”
张强未曾想到,自己随口编织的这个“故事”,竟使得那十五元购入的四只小碗被卖出高达四百元,心中自是欣喜不已。
人家编的“故事”和玩笑话,大志等人却都当了真,将“玉碗”当成了高品级的古董。大志为安全起见,将“玉碗”放在了表弟陈晓超的家里,并叮嘱表弟说这“玉碗”很值钱,一定要保管好,不能让外人知道。而随后,坊间就传开了:大志拥有四只“玉碗”,价值高达八十万……
原本只是四个普通的碗具,却被人赋予了神秘的传说,其价值也随之扶摇直上,瞬间攀升至八十万元,吸引了众多贪婪之徒的觊觎目光。
在当地,大志已然小有名气,年纪轻轻便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涉嫌卷入当地恶势力团伙,更因参与一宗伤害案而成为警方通缉的对象,因此他不得不四处流亡。
当陈晓超的家人察觉到孩子失踪后,第一时间联想到的便是与其关系密切的表兄大志。而陈晓超离家那一刻,带走的4只“玉碗”正是大志所赠。
正潜藏于大港以躲避警方追捕的大志,听闻表弟失踪的消息后,也急忙返回。根据大志的深入分析,陈晓超极有可能被蓟县城关镇三岗子村的亢志佳诱拐,亢志佳对于“玉碗”一事了如指掌。
亢志佳,时年十九,平日里游手好闲,偶尔打些零工,算是典型的社会闲散人员。他虽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却热衷于泡网吧和酒吧,不久前还曾与大志一同潜藏在天津的大港。
然而,在事件发生前的7月15日,亢志佳突然提出要返回蓟县,并声称要找人鉴定“玉碗”。尽管大志表示反对,亢志佳还是自行返回了蓟县。
16日下午,亢志佳在县城的网吧中给大志打电话时,不经意间透露了一句:“你表弟现在正和我在一起……”
此外,陈晓超失踪后,陈家前往移动公司查询了孩子当天的手机通话记录。结果显示,当天下午亢志佳确实与陈晓超有过通话。
于是,在17日晚间,大志拨通了亢志佳的电话,将他叫过来与陈晓超的家属一同质询晓超的行踪。起初,亢志佳坚称自己未曾与陈晓超有过任何联系,一口咬定当天未曾与之通话。
然而,在出示通话记录后,他不得不承认曾与陈晓超有过电话往来,内容涉及摩托车交易。至于陈晓超此后究竟去向哪里,他却一无所知。
为了迫使亢志佳吐露实情,大志甚至将他带到后山,威胁着在他身上浇汽油,企图以此逼问陈晓超的下落,但最终仍无果而终。
年仅14岁的孩子,就这样离奇失踪。陈氏家族沉浸在焦急之中,未曾间断地展开搜寻,不仅广泛张贴了寻人启事,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陈晓超究竟是离家出走,抑或是遭遇不幸,目前尚无法明确判断。公安蓟县分局已将他的失踪情况录入公安网,并向全国公安系统发出了协查请求,希望能够得到各方的共同努力,助力寻找。
8月22日,蓟县公安分局局长曹学建收到了一封由北太平村134位村民联名签署的紧急求助信。信中迫切地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寻找已失踪多日的少年陈晓超。
曹局长面容严肃,意识到这起未成年人失踪事件影响深远,亟需高度重视。他在信件上作出明确批示:需依照杀人案件的标准进行立案侦查,务必迅速破案,向民众交代一个满意的答案。
随即,公安蓟县分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佟景福遵照曹局长的指示,迅速召集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刘玉东以及第一、八大队的负责人,成立了“8·22”专案组,随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迅速展开了广泛的调查和走访,力求深入挖掘每一个细节,绝不遗漏任何线索。不久,一系列相关信息相继浮出水面。
据了解,陈晓超平日与奶奶同住。陈奶奶回忆称,7月17日中午,孙子回家后,从西屋取出四个碗,匆忙地表示要去马伸桥送人。
附近一家小吃店的员工方某透露,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陈晓超曾在店内用手机与人通话,显得格外开心。当方某询问电话那头是谁时,陈晓超回答:“是亢志佳帮我弄了一部带有彩屏和蓝牙功能的手机,下午就会送来。”
据陈晓超的一名女同学罗某所言,在下午1点10分左右,她于孙各庄乡政府门外北侧目击了一幕:一辆紫红色的松花江牌面包车头朝西停放。陈晓超驾驶摩托车立于“松花江”品牌车旁,与从车上下来的一个赤裸背部的男子交谈。
该男子身高大约1.8米,体型偏瘦,下身穿着牛仔裤。面包车的司机身穿白色背心,但罗某并未能看清车上的总人数。由于学校下午还有其他事务要处理,陈晓超便请罗某代为向老师请假,随后他骑上摩托车朝北驶去。那辆面包车亦随之掉头,尾随其后。
根据手机通话记录的查询结果,陈晓超的最后一次通话发生在下午1点02分,通话对象为亢志佳。专案组作出决定,首先需搜寻那辆紫红色的松花江牌汽车。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持续进行走访调查,先后深入蓟县城内的西关、老汽车站、西北隅路口、商贸街东西口、四正街路口以及东关转盘等出租车较为集中的区域,试图找到那辆“松花江”汽车。尽管他们走访了超过50辆车辆,但仍未发现任何可疑的车辆。
一是遭受抢劫并被杀害;二是他携带“玉碗”离家出走。在这两种可能性中,陈晓超被抢劫杀害的可能性较高。因此,此案应按照抢劫杀人案的方向进行侦查。在陈晓超的社交圈中,亢志佳的嫌疑显得尤为突出。
亢志佳对“玉碗”一事了如指掌,并知晓此宝物存放于陈晓超的住所。7月15日,他自大港返抵蓟县,声称是为了向同村的友人亢帅航借款,以便对“玉碗”进行鉴定。
据证实,7月16日下午,亢志佳与陈晓超在县城有过会面。大志的女友李某透露,约在17日晚12时,有人目睹亢志佳与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男子在汽车站附近的一条小巷中交谈,似乎在指手画脚地交流着什么。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运用逆向思维进行深入分析。若罪犯成功抢夺了“玉碗”,他们首先亟欲知晓这尊碗的价值,进而迅速将其变现。因此,他们必定会寻求专家对“玉碗”进行鉴定。亢志佳曾向外界透露,他认识一位姓王的资深古董鉴赏家。
在广阔的人潮中搜寻这位曾对“玉碗”进行过鉴定的专家,实非易事。对他的名字、住所、职业乃至是否涉及“劫碗”事件一无所知,仿佛在茫茫大海中寻求一粒针尖。为此,专案组的人员展开了广泛的走访,并充分利用了民警们各方面的社会联系。
深夜时分,支队长刘玉东亲自联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找到了这位精通古董的王先生。经详细询问得知,自案件发生后,亢志佳曾两次邀请王先生对“玉碗”进行鉴定。第一次,亢志佳将“玉碗”呈上,王先生只匆匆一瞥便断言:“这是赝品!”但亢志佳似乎并未就此放弃,不久后又找王先生再次审视,王先生再次坚定地告诉他,那“玉碗”确实是伪造的。
经过一番深入调查,案件迎来了转机,犹如“柳暗花明”:一方面,王先生的犯罪嫌疑得以排除;另一方面,目标也变得更加清晰。
这一转折有力地证实了“玉碗”确在亢志佳手中,其涉案已是毋庸置疑。尽管陈晓超年仅14岁,却身形高大,体格健壮,而亢志佳则身材偏瘦。若亢志佳要对付陈晓超,必然有同伙相助。那么,涉案人员还有哪些人?
为此,专案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与研究。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决定暂缓对亢志佳的抓捕,转而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在外围加紧侦查。待一切情况更加明朗之后,再行采取行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调查和广泛走访,民警们掌握了关键信息:亢志佳与亢帅航关系密切,两人如影随形,常夜宿网吧,日间则沉睡。
经过目击者的指认,事发时站在汽车旁与陈晓超交谈的那位高个子男子,正是18岁的亢帅航。同时,民警们还找到了他们所租用的那辆紫色“松花江”汽车。司机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证据。在充分掌握他们的行动规律后,专案组决定在9月14日实施收网行动,时机已成熟。
在14日的下午两点,负责监控的专项民警紧急报告:“二亢”此刻正藏身于三岗子村的亢帅航家中。
刑侦副支队长耿长友迅速指挥,带领刑警队及相关部门的成员火速赶往现场。他派遣一大队的吴晓林副队长和八大队的李德成副教导员分别率领专案民警,分两路在村子的两端进行严密布控和守候。为了确保抓捕行动的万无一失,专案民警并未直接进入村庄实施抓捕,而是决定在他们外出时发动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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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三点钟左右,蹲守的民警观察到亢志佳与亢帅航两人正边交谈边走出村庄。当他们行至村外较为隐蔽的地方时,专案民警立刻冲上前去,果断地将两人同时制服,成功擒获。
审讯再次演变成了一场艰苦的较量。尽管亢志佳与亢帅航年纪尚轻,却拥有着高超的反侦查技巧,对案情百般推诿,甚至不时散布虚假信息。
亢志佳供述称,他在网吧结识了两位东北籍人士,分别名为“大华”和“胖二”。谈及“玉碗”之事,他们声称要将“玉碗”弄到手,并计划诱骗陈晓超外出,以便他们实施行动,意图以此误导警方侦查方向。
刑侦支队长刘玉东与一大队大队长孙海波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周密的策划与部署。经过一番激烈的较量,通过反复阐明利弊、详细解释政策,并开展了一场深入的心理攻势,直至15日凌晨4点30分,面对确凿的事实,最终迫使二人初步供述了涉嫌杀人并抢劫“玉碗”的犯罪经过。
据供述,亢志佳自听闻有关四只“玉碗”的消息后,便萌生了将“玉碗”劫为己有的企图。
7月15日下午,他以向亢帅航借款以对“玉碗”进行鉴定为由,编造了返回蓟县的借口,尽管亢帅航最初不同意,但他仍旧离开了大港,返回了蓟县。当天,他便向亢帅航吐露了自己的计划,并告知其“玉碗”可能价值80万元。金钱的诱惑使得二人迅速达成共识,并开始密谋实施他们的计划。
依照既定方案,亢志佳于15日抵达蓟县,与亢帅航取得了联系,并计划次日便付诸行动。16日,两人租赁了一辆车,并致电陈晓超,虚构了一幕:陈晓超的表哥大志委托他取出四只“玉碗”进行鉴定。
他们诱使陈晓超当晚将“玉碗”从家中取出,趁机将其引诱出来,进而实施劫夺“玉碗”的计划。为了使陈晓超心甘情愿地合作,亢志佳更是编造了一则谎言,称将赠送他一部配备蓝牙功能的彩屏手机。陈晓超听闻此事后,欣喜若狂,四处向人炫耀即将得到的“新型手机”。
规划虽可周密,却难料变化无常。16日夜晚,陈晓超的母亲及姐姐执意要他一同前往马伸桥夜市。尽管陈晓超内心并不愿前往,但终究无法抗拒,只能拨通亢志佳的电话,以自己实在抽不出时间为由,推延至次日处理。
到了7月17日中午,亢志佳与亢帅航再度租赁车辆,约定在孙各庄乡政府门前与陈晓超碰面。他们骗陈晓超说他的表哥大志也将一同参加,并要求他回家取来“玉碗”,一同前往进行鉴定。同时,他们叮嘱陈晓超务必保守秘密,切勿透露给任何人,以免大志归来被警方逮捕。陈晓超信以为真,急忙回家取来“玉碗”,随后便与“二亢”一同乘坐租赁的紫色松花江汽车前往。
约在午后两点,他们乘坐车辆抵达县城西关的老汽车站,随后下车,三人沿着道路左转右拐,最终抵达县城内亢帅航的家中。亢帅航的宅院宽敞深远,而白天却空无一人。亢志佳与亢帅航引领陈晓超至后院一处破败的平房,那是他们早已商定好的行动地点。推门入室后,他们未及交谈,便直接动手,亢志佳与亢帅航对陈晓超实施了几下打击,陈晓超随即发出呼喊。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个眼色,不等陈晓超反应,便迅速用绳子将他紧紧束缚于脖颈之间……
亢志佳与亢帅航将陈晓超残忍杀害后,旧宅的东屋中藏有一个浅浅的坑洞,他们便草率地将陈晓超的遗体埋藏于其中。
最终,他们如愿以偿地获得了梦寐以求的“玉碗”,心中充满了喜悦。于是,他们急切地携带着“玉碗”,托人引荐给古董鉴赏大师王先生。王先生立刻指出:“这不过是赝品!”
听闻此言,两人心中不禁为之一震。“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仍旧难以置信这个结论,反复端详着“玉碗”,然后返回亢帅航的住所,将“玉碗”均分。亢志佳带着自己分得的“玉碗”离开了。
即便犯下了杀人罪行,亢志佳的心情并未因此受到影响。不久,他便与女友一同前往网吧畅游,全然将那起杀人事件及“夺”得假玉碗的事情抛诸脑后。
当晚8时,陈晓超的家人四处搜寻却不见孩子踪影,曾紧急联系亢志佳,询问是否见过孩子。亢志佳虽言未见,内心却涌起一丝不安,随即拨通亢帅航的电话,嘱托将“玉碗”暂存于其处,因陈家已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他。亢帅航随即取走了“玉碗”。
夜深至子时,在大志的指引下,陈晓超的家人再次找到了亢志佳,并再次询问孩子的下落。亢志佳仍旧坚称不知情,亦未曾与之通话。无奈之下,陈家遂前往蓟县文昌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将亢志佳传唤至所,然而他依旧对陈晓超的去向一问三不知。
次日清晨,文昌街派出所指示陈晓超的家属应即刻前往其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进行报警。陈晓超的家人携带其身份证前往移动运营商,调取了陈晓超最近的通话记录。仔细查看后,他们发现最后几个电话均系亢志佳所拨。
陈家遂将亢志佳陪同至孙各庄派出所进行报案,然而亢志佳在此仍坚称未曾与陈晓超取得联系。直至陈家出示通话记录,他才不得不承认。即便后来大志与陈家成员将汽油淋在亢志佳身上,逼迫他交代,他依旧咬紧牙关,断然否认,声称:“我不知道。”
在那晚事件发生后,亢帅航心中充满了恐惧。一见到父亲,他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接连磕了三个头,坦白道自己犯了罪。随后,他简略地描述了那起杀人劫“玉碗”的经过。父亲当时并未多言。
通过亢志佳的电话,亢帅航得知公安局正在搜寻陈晓超的踪迹。他担心尸体在家中会发出异味,又怕亢志佳会在派出所透露他们的罪行,于是自行前往后院东屋,将尸体挖出,并用三轮手推车将尸体运至村南的幺河边,将其埋葬。
随后,他向父亲透露了转移和掩埋尸体的具体位置。至于那4只所谓的“玉碗”,他则将其分散藏于两个不同的地点:一个地方藏有1只,另一个地方则藏有3只,它们被埋藏在了老屋的墙体根部。
专案组随即联系了亢帅航的父亲,并从其口中获得了相关线索。
在15日上午大约10点钟,依托亢帅航父子提供的信息,办案民警在亢帅航父亲的指引下,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首先在院落的两个不同位置找到了那4只伪造的“玉碗”;至中午1点钟,民警在幺河边成功挖出了被害人陈晓超的遗体。这些铁证无疑证实了两人犯下的罪行。
在这起由四只伪造的“玉碗”引发的命案杀人抢劫案中,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从案件发生到侦破,整个过程历时整整60天。
2007年10月,涉案的亢志佳和亢帅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这两个未满20岁的年轻人,为了非法攫取不义之财,为了那传闻中价值80万、实则一文不值的假古董“玉碗”,轻率地终结了一个年轻生命的旅程。他们的行为之残忍,对生命的轻蔑,使他们走上了无法回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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