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最后一单,把车停进充电站,刚下车1分钟就蹲下,2分钟后倒地,44岁网约车司机李某再没起来。
家属向平台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60万元“司机猝死险”,对方拒赔:“他没握方向盘,不在驾驶状态。”
上海闵行法院近日判决:充电是运营必要环节,猝死仍在保险责任内,保险公司应赔。
不是孤例:新业态“工作边界”正在被重画
同日引发关注的,还有北京二中院一起骑手案——
外卖骑手杨某送完一单、返回商圈候单途中撞伤行人;
平台辩称“没接单、属个人行为”;
法院认定:制服在身、接单系统未关、为晚高峰备单,属职务行为延续,平台担责。
两起案子,指向同一个问题:平台经济里,“上班”不再是朝九晚五,那“在岗”到哪算截止?
上海这起:下车1分钟,倒地2分钟
2023年12月23日下午,李某跑完平台最后一单,开车进充电站。插枪、下车,1分钟后不适蹲下,再2分钟倒地,半小时内确认猝死。
他身后站着6名继承人:70多岁父母、妻子、三个未成年孩子。
平台此前投保“驾驶员意外伤亡责任险”+“司机猝死特约”,保额60万。保险公司咬定条款:“驾驶车辆过程中”才赔,充电时车静止,不赔。
法院为什么判赔:三个关键认定
闵行法院(茅建中副庭长)给出清晰逻辑:
“驾驶过程”不能缩到“坐在驾驶座”
以司机是否对车辆“有效控制”判断——充电中车辆仍在其管理、看护下,没脱离运营场景。
发病是连续过程,不是按秒切分
监控显示下车时步态已反常,医学上也非“充电瞬间突发”,实际起病在驾驶收尾阶段。
充电=接单链条一环
电车司机不充电就无法下一单,补能行为和接单、送客同属“平台劳动延续”。
结论:符合“驾驶车辆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约定,拒赔不成立。
北京骑手案:候单也是岗
北京二中院同样口径:
送完单回商圈、系统没关、等晚高峰;
外观有制服、有餐箱、有接单能力;
按《民法典》1191条,用人单位替代赔偿。
两案合并看,司法态度很明白:新业态不看“有没有这一单”,看“是不是为平台在转”。
权益提示:
平台不能既用算法绑住司机/骑手(强制在线、派单半径、充电补贴绑定),出事又把“没接单”当免责牌。候单、充电、洗车、等红灯、写交接——只要没下线,就算劳动延续。
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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