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山东临沂“2名7旬老人杀人沉船案”重审宣判“苏纪峰无期,苏晓峰无期”
,据辩护律师冯延强称,这次庭审耗时 47 天,法官在法庭上应该基本查明了事实和证据,所以,庭后一个月宣判,时间也不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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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临沂沂南县一起沉尸案中,两名七旬堂兄弟苏纪峰、苏晓峰被指控故意杀人,一审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后上诉,山东省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公开报道显示,案件在后续重审过程中争议仍较大,家属及辩护方主张无罪。
案情回顾:
2017年11月1日傍晚,苏纪峰和苏晓峰骑着自行车来到葛沟大桥西头,收捞他们白天布下的渔网。
苏明双说,两位老人平常会在沂河下网捕鱼作为乐子,一般是下午结伴到河里下网,晚上八九点起网。他们有6条渔网,下网差不多要个把小时,收网一般需要两小时左右。
桥头监控显示,当天15时12分,他们将自行车停在桥上,下河放网之后离开,用时1小时43分。当天19时39分,两人再次出现,并在21时57分返回,用时2小时12分。
次日上午,苏氏兄弟听说隔壁的苏某失踪,其家人正在到处寻找。苏明双说,按照辈分苏某把苏纪峰叫“爷爷”,两人日常见面也比较熟络。苏某在沂河放置有网箱,为方便打鱼,在江边修了简陋小屋居住。苏某失踪后,其家人还曾拜托苏纪峰帮忙搜寻。
2017年11月14日,苏某的尸体在沂河浮现。尸体呈双手反绑状态,后脑及下巴有伤痕,脚部被尼龙绳捆绑着一块空心砖。
“警方接到人员失踪报案时可能已经调取监控了,后来尸体浮上来发现是谋杀案,我父亲和伯父在监控中出现,成了最大嫌疑人。”苏明双说,两人被带走调查后再未回家,与家人再次相见是在故意杀人案的一审法庭上,两位老人当庭翻供称此前杀人供述是逼供下作出的。
2017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对苏氏二人传唤,次日两人供述了杀害苏某并沉尸沂河的犯罪行为,之后二人又多次供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苏纪峰、苏晓峰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2019年8月,苏纪峰、苏晓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二人共同赔偿苏某家属34652.5元。
二人不服一审判决,认为一审法院判令他们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矛盾重重、难以排除合理怀疑,难以排除他人作案,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分别提出上诉。2021年8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31日中午,法院宣布休庭,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二审开庭期间,苏纪峰、苏晓峰的家人在网上公开发布悬赏50万元征集案件真凶的公告,“如果提供的线索情况属实,抓获了真正的凶手,我们家属将集两家族之力,给予现金50万元人民币重奖。”苏明双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悬赏公告发出后,截至目前尚无线索。
2022年10月24日,二审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该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26年11月2日,辩护律师就表示,如果不是宣告无罪,苏纪峰会上诉。11月3日,辩护律师传来消息“抱歉各位,本次辩护失败,苏纪峰无期,苏晓峰无期”。苏纪峰儿子苏明双称,判决结果已经预料到了,老师不必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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