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阳 通讯员 贺芳雄)11月3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5起特种设备典型重大事故隐患,逐一列出隐患描述、判定依据和整改要求。
电梯投入使用前必须监督检验合格,“已安装”不能替代“已检验”。但湖南汇科电梯有限公司在岳塘区银海花园7栋二单元的一台加装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便交付业主使用;湖南金富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湘潭县水印康桥小区A4栋2单元一台电梯,同样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便交付业主使用。对此,整改要求明确:立即停止使用电梯,依法申报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湖南省湘大王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台在用储气罐(简单压力容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超过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安全性能难以保证,整改要求明确,立即停止使用该容器,按规定报废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快开门联锁装置是防止带压开门伤人的关键保护,失效即构成重大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湖南华森板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一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修复或更换快开安全保护联锁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量限制器是防止起重机超载的最后防线,缺失后超载风险失控。湖南众连线束股份有限公司一台在用电动单梁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缺失。整改要求明确,立即停止使用,补齐或更换起重量限制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曝光不是终点,整改才是关键。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以案为鉴,把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和安全保护装置管理落到实处,对曝光问题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广大市民如发现电梯未检先用、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缺失、压力容器超期使用等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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