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但有人却在朋友背后“插刀”
近日
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令人意外的是
犯罪嫌疑人
竟然是受害人的朋友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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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家门锁被人撬坏了,家里进人了,手表也不见了!” 近日,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岳某报警,称自家门锁遭破坏,室内手表等财物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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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与侦查工作。民警随即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录像,但视频仅捕捉到模糊人影,无法明确嫌疑人身份,侦查工作一度受阻。面对这一困境,民警没有放弃,持续深挖现场线索,对屋内角落、细微痕迹反复细致排查,最终在卧室垃圾桶内提取到关键生物物证。
随后,刑事科学技术室依托 DNA 技术开展检验比对,成功锁定嫌疑人金某。在摸清嫌疑人活动轨迹后,专案组迅速开展布控抓捕,于 11 月 2 日晚将金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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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金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金某与受害人岳某系好友,此前曾去过岳某家中,熟悉屋内布局。因当晚无处落脚,金某心生歹念,撬锁潜入岳某家中留宿。离开时,他翻动床头柜,顺手盗取手表等物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好兄弟竟然成为惦记自家钱财的小偷,所以加强防范也很重要。生活中没有不劳而获,若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管好自己的财物,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遇入室盗窃,请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护好现场痕迹物证。
来源:巴林左旗公安局、新闻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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