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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当然是可以小酌的,昨天下午赶到了广州,与广东的原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委会几位委员小聚交流。
虽然上面号召并引导律师主要为政府服务,但是为行政相对人的民众服务仍然是中国律师法律服务的重要领域,仍然有一大批专业律师坚持在为民众服务的第一线。
没有原告就没有被告,同样也就没有行政诉讼对于行政行为的监督。相比较一些地方对本地律师为本地民众(行政诉讼原告)服务有诸多限制,广东省的情况要好很多。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乃是千古未变的真理,也是社会的一个常识。行政诉讼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推动其依法行政。然而,政府依法行政的所有要求归纳到一点就是要执政为民,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
实践中,上面这个常识被很多法律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忽视了。于是,便经常出现法院与行政机关成了一家人,伤害民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的不正常现象。行政诉讼的变味将使公众失去对法律的信心。
看了全国人大的2023年的立法计划,《行政诉讼法》也在计划之中,我希望这一次修改要在二零一四年修改成果的基础上向前走,莫回头,如开历史倒车是不得人心的。
虽然民众通过行政诉讼维权有日益艰难的趋势,过去的行政诉讼立案难、公正审判难的问题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已比较严重,例如有人重吹“行政诉讼要支持政府工作”的滥调,有的地方行政诉讼都不敢公开开庭甚至把行政诉讼庭审变成了政府的表彰会,这些都是需要高度警惕的。但是,我仍然认为,历史潮流不可抗拒,在依法治国这个大方向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行政诉讼不会消失,许多行政法专业律师仍然将在这个领域坚持为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因为这是我们的使命。
王才亮
学者型律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出版专著三十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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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行法道 良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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