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三个字像个魔咒,是心底的呼唤,是灵魂的躁动。
当杰克·凯鲁亚克这本书横空出世,“星火般点燃了整个时代,促使无数年轻人踏上自我追寻之路”。
![]()
摇滚圈的人都会看《在路上》吧?鲍勃·迪伦说:“它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对我来说,《在路上》就像圣经。”
痛仰乐队有首歌《再见杰克》,主唱高虎还把杰克·凯鲁亚克这句话文在身上:
![]()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身上“标签”很多。
他是“垮掉的一代”提出者和灵魂人物。
1940年,杰克以橄榄球奖学金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大二就辍学到处游荡。他和艾伦、吕西安等一帮苦闷的年轻人“臭味相投”,构成“垮掉的一代”核心成员。
他们有不同的家庭背景,充满反叛精神,思想独立,互相交流阅读心得、评论对方作品,一起寻欢作乐,过着浪荡不羁的生活。
1948年,杰克提出“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这个名称。其实Beat Generation译成“垮掉的一代”有失偏颇,beat有“疲惫困顿”之意,杰克结合音乐“beat(节拍)”、“beatitude(极乐)”的概念,赋予“beat”新含义:欢腾、幸福。他认为这个词很能表达他们这一代人的精神风貌,“Beat Generation”由此而来。
杰克作为“垮掉的一代”代言人,他曾撰文慨叹“多么可悲,居然会有人认为垮掉一代意味着犯罪、行为不端、道德堕落、反对道德……多么可悲,居然会有人仅仅因为不懂历史和人类灵魂的渴望而攻击它……”
对了,披头士乐队的名字(Beatles)也来源于此(Beat)。
![]()
▲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
他是嬉皮士运动的鼻祖。
杰克根据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创作了《在路上》,书里的人物都有对应的原型。
1951年,杰克横跨美国的旅行结束后,把自己关在公寓,一边嗑药,一边听爵士乐,在持续亢奋的状态下写出了《在路上》。他采取“自发式写作”,即随着思绪不停书写,直到写完。你不妨想象一下他日以继夜、挥汗如雨地敲击打字机的键盘……
《在路上》三个星期就写出来了。为了不让灵感中断,他把一卷30米长的卷筒纸上塞进打印机,全文根本不分段,“打完字的纸卷落在地上,看着就像一条路。”他能短时间内完成这本书,得益于他总是随身携带小本子,有空就写,不停地写,积累了大量素材。
![]()
▲人物原型、小说人物与同名电影(2012年)对比图。
书在狂野中写完了,但出版经历坎坷。
在出版社的要求下,杰克调整小说结构,把出版社认为不妥的内容删掉。由于书中涉及大量真实人物和事件,出版社还要求这些人物原型必须签一份保证书,签名放弃索赔。
而且,出版社请来律师仔细审查全书,删除了所有可能会引起诉讼、或者出版之后会引起查封的段落与文字。可见,当时美国的出版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并非可以随便描写滥交、吸毒等内容。最终,这本“惊世骇俗”的书在1957年9月发行。
![]()
▲ 来自书本。
《纽约时报》说“《在路上》的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历史事件”,有书评人说:“如同《太阳照常升起》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声明,看来《在路上》会被视为‘垮掉的一代’的宣言。”
它被公认催生了60年代嬉皮士运动(创立苹果公司的乔布斯也是一个嬉皮士),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也因《在路上》而生。
《在路上》出版后名列畅销书排行榜,至今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拥有三百多个版本。
![]()
▲ 杰克的创作笔记,来自书本。
《在路上》被视为探索个人自由和拷问“美国梦”的小说,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无数人被这本书深深影响,踏上漫游之路,去尝试、去折腾、去闯荡,打破社会规范,寻找自由和生命的意义。
《在路上》还催生了众多经典公路片,成为公路片的灵感来源:1969年的《逍遥骑士》、1984年的《德州巴黎》、1991年的《末路狂花》、1994年的《天生杀人狂》……
![]()
(上)《逍遥骑士》;(中)《雌雄大盗》;(下)《末路狂花》。
群像
《在路上》带有浓厚的自传色彩,几乎就是“垮掉的一代”人物群像。
故事情节简单,几个美国年轻人结伴而行,酗酒、嗑药、听爵士、纵欲、狂欢、东聊西聊,有车就开,没车就拦车或打散工挣钱再上路,一路荒诞不经,一路放浪形骸。书中涉及美国社会及文化习俗,展现了美国辽阔河山的无限风光。
看《在路上》其实不必在意情节,更多指向精神世界。你甚至可以随便翻开一章来读,看书中人如何癫狂,如何纵情,如何上路,“永远不死心,永远在路上”。
“流亡”是被迫的,但“上路”是个人选择。《在路上》细节如此丰富、详尽、写实,引起大家的广泛共鸣:不需要别人认可,努力去寻找自己的价值吧!
![]()
▲《在路上》电影海报(2012年)。
萨尔
回到书本,主人公是萨尔和迪恩。
1947年7月,萨尔靠退伍救济金攒了50美元,准备去西海岸。他一路吃苹果派和冰激凌、搭便车。
他在加油站附近上了一辆重型卡车,司机几乎对他不闻不问。
我疲惫的灵魂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因为搭车的一个大麻烦就是你必须和数不清的人聊天,让他们觉得让你搭车不是个错误,甚至能逗他们开心,假如你打算一直待在路上,不在汽车旅馆睡觉,压力有多么巨大可想而知。这个老兄只管在喧闹声中吼几声,而我也只需要吼回去,然后两个人就都消停了。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他到了得梅因,在客栈睡了一觉,醒来是傍晚,太阳正在变红。
那是我生命中一个难忘的独特时刻,最怪异的一个瞬间,我不知道我自己是谁——我远离故乡,被路途折磨得筋疲力尽、神经紧张,住在我从没见过的廉价旅馆里,听着各种各样的悲哀声音,外面的蒸汽车头在咝咝放气,旅馆的古老木头在吱嘎作响,楼上的脚步声踱来踱去,我望着高处开裂的天花板,在足足15秒的怪诞中,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
萨尔喜欢泡妞,他总是问姑娘们:“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
美国的年轻男女待在一起真是令人悲哀,世故习俗要求他们立刻向性爱屈服,而不是首先经过像样的初步交谈。我说的不是献殷勤那种交谈,而是关于灵魂的坦率恳谈,因为生活是神圣的,每一刻都很宝贵。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萨尔搭上一个墨西哥女郎,在去洛杉矶的长途车上,墨西哥女郎叫特丽,有丈夫和孩子,因丈夫打她而出走。
他们准备搞在一起,过程很搞笑。先是萨尔怀疑特丽搞仙人跳,后是特丽以为萨尔拉皮条,他们吵了起来。萨尔恼了,捡起她的红色高跟鞋摔在门上,叫她滚。这时,特丽反而主动上床了,她得出结论:皮条客不会把女人的鞋摔在门上,也不会叫她滚。
他们在小旅馆过得很快乐,但钱越来越少了。特丽有了新主意,他们一起去萨比纳尔找她哥哥。为了吃饭,萨尔干起了摘棉花的活儿,每天采棉花的工钱刚够他买食物。
日子一天天过去。农民还以为他是墨西哥人。
早晨,她的表兄弟开着另一辆卡车来接我们。我忽然意识到,这片乡村数以千计的墨西哥人都知道特丽和我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这肯定是个很有嚼头的浪漫话题。
萨尔十月离开特丽,去纽约。采棉花仅仅是“在路上”的一段经历,很多风流韵事都是过眼云烟。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迪恩
萨尔遇到迪恩迸发华丽篇章,“你可以管这段日子叫我在路上的人生。”
迪恩本尊就是“在路上”代言人,他在路上出生:父母开着一辆破车去洛杉矶,途中生下了他。
迪恩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过世了,父亲曾是辛勤工作的锡匠,后来变成酒鬼、流浪汉,迪恩实际上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迪恩是骗子、偷车贼,创下丹佛市偷车和进少管所的次数记录。他自称偷过五百辆车,偷车是为了兜风、为了上路、为了证明自己。
迪恩生活混乱,结婚三次,离婚两次,有四个孩子。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1947年,迪恩和卡米尔生活在旧金山,在铁路找了份工作,挣了不少钱,生了个可爱的女儿。然而在1948年的一天,他看到有一辆49款哈德逊折价出售,脑子炸了,用所有存款(分期付款只付了第一期)买下了这辆车,和同事艾德上路了。半路,迪恩跑到丹佛市见前妻玛丽露,两人重燃爱火。于是迪恩、艾德、玛丽露一起来找萨尔。
迪恩从旧金山开到亚利桑那,还向北去了趟丹佛接上玛丽露,四天里跑了大约四千英里!
萨尔本来和姨妈去弗吉尼亚看哥哥,想过一个安静的圣诞,这下没法子了,他要和迪恩上路。
我姨妈说我和迪恩还有他那伙人厮混是浪费人生,我也知道那么做不对。然而人生就是人生,活法各自不同。我想做的是再来一趟前往西海岸的伟大旅行,回来时刚好赶上春节开学。事实证明,那是怎样的一趟旅行啊!我只是想搭车一起上路,看看迪恩还会做些什么。
路上他们没钱了,就捎上搭车客赚点小钱。搭车客有玩消失收不到钱的:有特殊情况的:一个搭车客说去姨妈的店铺,到了才知道姨妈枪杀了丈夫,坐牢去了。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为了给车子加油,萨尔当掉价值四美元的怀表换了一美元;或者去找老朋友借钱。而迪恩呢?他有偷鸡摸狗法:趁着加油站的服务员睡着了,悄无声息地加满油缸,赶紧跑路。
艾德后来退出,萨尔和迪恩、玛丽露三人继续行程。他们去加利福尼亚途中,迪恩建议他们卸掉所有衣服的束缚,晒晒美丽的肚皮。于是,他们三人坐在前排,玛丽露取出冷霜抹在他们身上。
时不时有一辆重型卡车呼啸而过。架高车头里的司机一眼瞅见一个金发美女赤裸裸地坐在两个裸体男人之间,你能在后视镜里看见他们消失前车子抖了一下。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你的路是什么路?
在书中,迪恩的浪荡生活也曾被人狠狠批判,他同事艾德的妻子葛拉蒂当着所有人的脸数落迪恩:做了很多烂事,对任何人都没有责任心,从早到晚瞎混。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加入这次“批斗大会”,说迪恩是个头号无赖。
当初在丹佛那会儿,迪恩让所有人的姑娘们一起坐在黑暗中,他就那么说啊说啊说啊说,声音既催眠又怪异,据说仅凭绝对的说服力和说的内容就能让姑娘们交出身体。那时候他才十五六岁,现在他的信徒已经结婚,信徒的妻子们逼他站在地中间,因为他协助创造的性事和生活而围攻他。
葛拉蒂数落得毫不留情,迪恩陷入沉默,落魄得像个白痴。那又怎样呢?转眼,迪恩又和萨尔去狂欢,去上路。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迪恩和萨尔说,年纪大起来,麻烦会越堆越多,说不定最后变老流浪汉。他直言在生命中随波逐流。
“再说落到那个境地也没什么坏处。你一辈子不受其他人意愿的影响,无论是政客还是富人,没人来烦你,你自个儿走路,踩出来的就是你自己的道了。”我赞同他,他在以最简朴的方式得出他的道家结论。
“你的路是什么路,哥们儿?——圣人的路,疯子的路,彩虹的路,孔雀鱼的路,随便什么路。无论何人无论如何都能走的一条无论何处的路,何处、何人、如何?” 我们在雨中点头。
“妈的,你得照看着点你的哥们儿。一个人不能蹦跶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我告诉你啊,萨尔,直话直说,无论我住在哪儿,我的行李箱总在床底下伸头探脑,我做好了离开或被赶出去的准备,我决定要扔下一切撒手不管了。”
![]()
▲《在路上》电影剧照(2012年)。
看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搭上他们的车,上路、往前、嗨上天际。杰克在写作上强调自由、打破传统,他的文字就像他热爱的爵士乐,即兴而起、畅快淋漓。
为什么要上路?因为“我还年轻,渴望燃烧,渴望流浪”。
我想上路,一直走下去,我知道我会遇到姑娘、启示和一切;一直走下去,珍珠会交到我的手上。
为什么要上路?因为他们躁动不安、狂放不羁。灵魂在抗争,身体在路上,他们唤醒了生命内在的激情和人性的觉醒。
迪恩就这么唠唠叨叨说下去,他陷入狂喜,兴高采烈。在他和我的眼睛里,这个国家忽然成了一个等我们去打开的牡蛎,而珍珠就在那儿,它就在那儿。
《在路上》出版后,杰克一夜成名,被封为“垮掉派之王”,但实际上他是个天主教徒。乔伊斯·格拉斯曼认为:“他在很多方面都非常单纯,在接待记者时,他积极与对方沟通,自以为与对方进行了坦诚的交谈,但是访谈报道出来之后总是变得面目全非。他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一醉方休。”
1969年,47岁的杰克死于酗酒,而他的好兄弟尼尔(《在路上》迪恩的原型)早他一年去世,享年42岁。“尼尔轻而易举地打发了时间,时间也终于轻而易举地打发了尼尔。”
![]()
▲ 来自书本。
一群美国青年,酗酒、吸毒、纵欲、四处流浪,只有上路,没有目标。这本“诲淫诲盗”的《在路上》以及“垮掉的一代”为何影响深远,成为一代人的精神信仰?
显然,他们让人记住的不仅是放浪形骸,更是自我选择。
他们不需要别人认可,他们有勇气上路,并享受路上的一切。
他们从物欲横流和消费主义中解放出来,反对压抑天性。
他们挑战权威和主流,他们热爱生活。
他们注重个人体验,尊崇自由与创造力。
曾经,我们心底都住着远方,我们都对“在路上”心存向往,现在,你还渴望激情四射、浪漫蓬勃的生活吗?
那句曾让人热血沸腾、血脉贲张的“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现在是否换成了“我还年轻,我渴望安逸”?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