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种被称为“远洋捕捞”的趋利执法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这种执法方式像是一股暗流,在无形中对企业财产安全及市场信心造成了严重冲击。为深入了解该现象,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沪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妃律师。
成妃律师表示,“远洋捕捞”式趋利执法是指某些地方执法部门跨区域、有针对性地对非本地企业进行执法活动,并且存在明显的趋利动机。这类行为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并削弱了企业的信任基础。
成妃律师分析称,地方财政的压力是导致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随着土地出让金的减少,地方政府寻求增加非税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罚没收入成为了重要的补充。数据显示,2024年前五个月,非税收入达到了1645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3%。在一些城市如烟台和青岛,罚没收入的增长甚至超过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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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妃律师还提到,“案款提留制”是造成趋利性执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种体制下,部分罚没款项会被返还给执行机构,这导致了一些执法机关倾向于跨区执法以增加收入。此外,部分地区财政紧张,执法人员工资偏低,这使得一些人可能通过不当手段增加个人收入。
成妃律师认为,“远洋捕捞”式执法对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它不仅威胁到了企业的资产安全,还降低了企业对法律体系的信心。与此同时,这种做法破坏了统一市场,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10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强化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他强调,要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进行监管,并禁止违规的跨区执法和趋利执法。对于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的情况,将予以警告并进行调查。此外,还将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为非公经济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成妃律师对郑栅洁主任的讲话给予积极评价,认为这些措施是对趋利执法现象的有效应对。她建议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改革罚没收入管理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辖权和程序规则,以及提高司法透明度等。
此次访谈揭示了“远洋捕捞”式趋利执法的严重性及其根源,并提出了改善这一状况的策略。我们期望未来能见到一个更为公正透明的执法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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