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全网逮着一个金秀贤不放。
站在法律的角度,金赛纶的自杀与金秀贤,有一毛钱的关系么?
一个人自杀,可以有很多原因。
但归根结底都是自身的原因。
你们能说的,不外是原因的原因。
韩国这食人的文化。愣是在娱乐界,唤起了中国古代官员尸谏的境界。
当然,中国普通人也会。
动不动死给你看。
清朝就有传教士在中国街头,发现一个车夫在使劲的撞自己的头。原因是客人少给了几角钱。
纳尼为什么要自杀呢?
我要让对方一辈子不安。
你看,动不动把自己搞成清官的模样,文死谏。
要找原因的原因。那为什么不找金赛纶的娘?为什么不找金赛纶的两个妹妹?
按坊间的说法,她进了金秀贤的经纪公司,与一个制作方签了演出合同。结果由于她的醉驾,导致全网抵制,按照合约,制作方要求她赔偿三千多万(人民币),然后她亲自去找剧组方,人家给她缩减十倍,只用赔偿三百多万。然后金秀贤的经纪公司,先替她拿了这笔钱,然后给她一年的展缓期,然后展缓期结束,她没有给付,然后接到起诉通知——这不就是个老赖么?
八九岁就出道了,自己和两个妹妹,都是童星出道。纳为什么还这么穷呢?韩国不是传说中的发达国家么?亚洲四小龙,它不是一龙么?
是韩国演员不挣钱,还是挣的钱都月光了?
总结来总结去,不去总结她自身的原因,结果都去逮金秀贤。
说金秀贤可能在2015年就与15岁的金赛纶恋爱,甚至可能发生了性关系。
醒醒吧,2020年5月19日之前,韩国的性同意年龄是13岁,之后才提高到了16岁。
如果真是2015年恋爱,那并不违背韩国法律。
但韩国这种食人文化,当一个人尸谏后,就能翻转舆论同情,跟死后追认党员似的,然后大家静等下一个人自杀。
也许,现在的金秀贤也应该自杀一下?
好多人一直提那笔赔偿金。
赔偿金,一是按照双方合同,二是按照韩国法律。
如果赔偿金应该金秀贤的公司出,那还用得着你等他的起诉书,不是他等你的起诉书么?
韩国演艺人自杀预防协会会长权英灿透露,金赛纶生前有20次尝试自杀,其中 18 次都是母亲将她送去医院并支付治疗费——请问这个母亲,你闺女几岁就出道了,她的收入你都给放哪了。而且这20次自杀,大约都在什么时间,或者说,第一次自杀起于何时?
单纯的就是这笔赔偿金么?
坊间有人透漏,金赛纶跟美国一个人进入了婚姻。然后坊间就是各种我不听我不听资本真是好手段……貌似只有金秀贤才是资本似的。
金秀贤不跟金赛纶一样,都是个艺人么?
墙倒众人推。
正如当年金赛纶醉驾,全国追骂一样,现在其他艺人家属也加入了追骂金秀贤的行列。什么本应由替身完成的大尺度床戏和裸露镜头,却让艺人承担……等等,替身就不是人呀。替身拍床戏拍裸露,替身就是机器人呀。再说男女平等了,你们发放的那些图片,明明是男人在正面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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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喜情色的国度,却一个一个在网上加强建设女性贞洁观。你们这是扭天津小麻花呀,怎一个别扭了得。
金秀贤即使恋童,也是个癖好问题。
想当年,金秀贤因为都教授一举成名天下知,来到中国参加什么富婆见面会,这些富婆不是恋童癖呀。
法律的问题,请走司法。
道德的问题,请慎重下嘴。因为道德的原则是求诸己——你认为不道德的,你不做就成,但你没资格骂别人。既属于道德绑架,也属于所谓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你可以不恋童,但他人犯不上你来劝阻——法律规定的性同意线之上不干你事。
金赛纶之死,要考虑的问题很多,但与金秀贤是否有过恋情、恋情若何,却怎么也排不到主要问题。
三百万赔偿金应该怎么说?
一个八九岁出道的童星,缘何到了25岁,却因为三百万的赔偿金而活不起。她的收入都哪了?她娘买了中国P2P了?
不只韩国,全世界明星,都上了道德滚动机,别说酒驾,抽烟喝酒都不能公开任何切面——影视剧中可以,生活中不能——这也是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所以,全社会对明星的道德要求有点高,也算可以理解。你街头一个流浪汉,别说抽烟醉酒,你就是在桥底下脱了裤子却没有裤头穿,全社会也没人注意你,网络上更没人曝光你——你这才是真正的社会死。没有曝光的一毛钱价值。
所以,一个前途无限的童星出道的明星。醉驾本身,也相等于自杀——社会性自杀。
你看,一个姑娘自杀两次。一次是社会性,一次是生理性——后者努力20次才完成。按这比例,前面醉驾,应该也不只一次?只不过某中一次撞了变压器,导致附57 家商店断电约3个小时,才被世人发现而已。
年纪轻轻不学好。
最后找个男人当替罪羊,全网追杀一个金秀贤?全网的昏官呀。
坊间还非得归罪为韩国的厌女文化——也就中韩日对这个概念感兴趣。中国的少数民族对这个都不会感兴趣的,也许是因为人家要么母系遗留成份高,要么游牧社会,女人本就稀缺奢侈,女人社会地位高吧——你看看满族的姑娘地位多高,东北人可能有些习气你看不惯,但东北姑娘地位高应该也是真的。
我觉得,这事也不用急着从男女性别对立上说事。
因为说来说去压死她的就两棵稻草,一是三百万赔偿,二是醉驾——在韩国,男艺人醉驾后,会有超规格待遇不?
如果没有,那还如何归罪于厌女?
三百万赔偿呢?
韩元性别为男还是为女呢?
愣要归罪,不如说韩国没有小三文化。放中国,一个曾经著名的女演员,还是25岁的芳华,别说当小三了,就是找个一般的商界男人,要三百万彩礼几套别墅,都是小意思了。
只能说韩国还是比中国男女平等了点。
女人当小三、要彩礼,都没得机会。
这得有多厌女。
不给女人一点捷径,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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