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光影的艺术。许多电影人都喜欢说一句话,电影艺术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这句话本身没有毛病,坏就坏在有些电影人直接曲解了这句话,为了电影宣传的噱头和满足某些猎奇心理,将艺术来源于生活并且高于生活这句话,悄悄改成了篡改真实的生活,打着艺术创作的幌子,胡编乱造,完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最近几天,一部即将上映的电影引发关注。原定2026年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因篡改司法事实引发全网抵制,主演赵箫泓(本名赵晓红)全平台账号被封禁,片方紧急协商撤档。影片宣称“真实故事改编”,却将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致死”包装成“反抗家暴失手杀夫”,直接挑战司法权威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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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这部电影由秦晓宇执导,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的是一个母亲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服刑十年后出狱重建生活的故事。最大的卖点有两个:一是原型人物赵箫泓本人出演主角,连同她的儿子和婆婆也本色出演;二是这部电影去年入围了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主竞赛单元,赵箫泓凭银幕首秀拿下最佳主角表演奖。
对于制片方和网友的核心争议在于,司法事实与这部电影叙事的根本对立。司法事实是非常清晰而明确的
:陕西省高院(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裁定显示,赵晓红因“支床”琐事与丈夫争执,主动持刀刺中其胸部致主动脉破裂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经公安机关调查显示,死者无任何家暴认定的证据。
然而,在电影叙事
中,却完全不顾事实,宣传称赵箫泓“长期遭受家暴,反抗失手杀夫”,并以“真实经历改编”和“本人出演”为卖点,完全颠覆司法结论。
除了电影内容失实之外,整部电影的拍摄和立项,乃至获取龙标(院线上映虚空),都存在违规操作。比如影片宣称是“本人出演”,影片是2019年开机,而“真人主演”赵晓红在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还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一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服刑犯人能不能演戏?结果当然是不能。律师说得很明确,原则上服刑人员禁止参与商业电影拍摄。
编剧秦晓宇自己在采访里承认,最初是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名义申请了司法部批准。而纪录片的内容是要求完全真实的内容,出镜的犯人说讲述的犯罪事实和法律宣判也是要经过审核。笔者也不知道制片方究竟是有多大的胆子,居然把一部司法部批准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添加私货,胡乱编造,最后成片却变成一部商业故事片,还大模大样去申请了国家电影节的“龙标”,在全国院线发行上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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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行为是什么?如果仔细追究,这就是片方以拍纪录片的名义申请,实际拍摄商业片,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也是直接违反《监狱法》中“监狱活动不得用于商业盈利”的规定。
除了涉嫌捏造事实和违反监狱管理规定,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先拍后备”。经过网友的深扒,又发行这部影片2019年就开机,但是在2021年才备案立项,这显然也违反了《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法定前置程序。也就是电影立项拍摄的规定必须是先立项,然后再拍摄。不允许先拍摄成片,生米煮成熟饭了,然后再去申报立项。
现在网友们扒出来的事实和争议的焦点很多,一部电影,连备案和拍摄的顺序都出了问题,又涉嫌违反《监狱法》和相关管理规定,却在争议中走到了全国院线公映这一步,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更让人难以置信的还在于片方究竟是出于何种创作目的来制作这么一部影片?除了歪曲事实,虚构情节,直接安排服刑人员“真人出演”之外,还联络了不少影视文化圈的名人如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女星姚晨来站台。还将影片直接送去海外参展,收获了一个什么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的最佳主角表演奖。对于这位有过杀夫经历的影视“新人”而言,银幕首秀就有这样的成果,也难怪要大吹大擂了。
只不过随着网友的深扒和抵制,现在事情闹大了,制片方估计也开始头痛了。汪涵和姚晨也开始火速切割和铲除微博。但是这件事本身透露出来的所有怪现象,却已经值得我们思考:中国的电影产业在面临短剧和AI仿真剧的巨大冲击下,不去仔细打磨内容和拍摄技巧,还想着用猎奇、“犯人真人出演”这种宣传噱头来吸引观众,是不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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