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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及周边治安秩序,防范违规飞行干扰考试、滋生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公安机关将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空域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巡逻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泛指飞行高度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低于200公里、雷达反射截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低空飞行物体,包含轻型、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各类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及其他低空慢速小型升空物体。
二、禁飞时间
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每日7:00—19:00。
三、禁飞区域
全州高中、全州县第二中学高中部、全州县城西高中及各校周边500米范围内空域。
四、管控要求
管控时段内,严禁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划定禁飞空域开展“低慢小” 航空器飞行作业。因警务执勤、官方新闻采访、考试应急保障等特殊工作确需飞行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全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提交书面飞行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在核准的时间、限定空域内依规飞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管控区域擅自升空飞行的,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信号反制、设备暂扣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发现违规飞行线索,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特此通告。
全州县公安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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