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给所有公职人员提了个醒:饭局不是小事,赴约之前得先掂量掂量。
什么是“违规吃喝”?说到底就三种情况:不该吃的吃了,不该请的请了,不该报销的单子签了。
具体包括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用公款请客、让管理服务对象买单,以及违规组织或参与的公款吃喝。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吃喝主要分为四类: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进出私人会所用餐;违规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判断一顿饭是否违规,抓住三个关键点:
第一,看和谁吃。家人朋友正常聚餐没问题,但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请客,不管谁掏钱,只要可能影响你公正办事,就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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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看在哪儿吃。私人会所以及类似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管跟谁、不管谁买单,都不行。
第三,看谁付钱。一种是没有公务活动却拿公款报销,另一种是有公务但接待超标或者趁机加菜加酒。
中纪委明确划出红线,下面这些饭局千万要避开:
公款请客的饭局不能去,包括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企业安排的吃请不能去,公务活动期间尤其要警惕;借企业场地搞变相吃喝也不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饭局一律拒绝;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要主动回避;用公款请自己的私人朋友,违规;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以及带有敛财性质的各类宴席,也要远离。
还有12种饭局需要格外留心:
上下级之间没有实质公务的相互吃请;同城部门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客(应当各自解决);基层单位安排的饭局(尽量在内部食堂解决);超出公务活动区域的异地接待;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要自己掏钱);公务外出期间用公款吃喝;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在内部接待场所请私人朋友;在内部接待场所变相大吃大喝;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吃请;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同学会、老乡会聚餐;以及其他违反纪律、有损形象的饭局。
公职人员要拎得清,人情归人情,纪律归纪律。别因为一顿饭给自己惹麻烦,规矩立在前面,吃得安心,干得也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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