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岁婴幼儿托育,一直是很多沧州年轻家庭的现实难题。孩子生病请假整月不上托班,学费却一分不退;只上半个月照样收取全额费用;中途退托,剩余费用扯皮难退;隐形收费层出不穷……这些育儿路上的烦心事,如今有了官方明确的制度约束。
近日,沧州市发改委、沧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废止2024年试行版本,新版托育收费政策正式落地执行,既划定公办、民办非营利托育机构收费红线,更把家长最为关心的请假、扣费、退费规则写进文件,直面民生痛点。
分级定价,城乡兼顾,明确托班收费天花板
本次政策适用卫健部门完成备案的公办托育机构、民办非营利托育机构。营利性托育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构自主定价。
(一)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全日托)如下:
1. 沧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在目前相应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350元/生·月。
2. 县(市)城区:在目前相应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40元/生·月。
3. 乡镇村:在目前相应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20元/生·月。
以上保育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各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含最高限价)适当下浮。
(二)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托班保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全日托)如下:
1. 沧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1350元/生·月。
2. 县(市)城区:1000元/生·月。
3. 乡镇村:700元/生·月。
以上保育费收费标准为基准收费标准,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三)民办独立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托大班(2‑3岁)参照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托班保育费收费标准执行。
(四)除基本服务费之外的其他服务费以及民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托育服务机构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
(五)鼓励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半日托、计时托业务。原则上半日托保育费每人每月不超过全日托50%;计时托按小时计算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具体收费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按照非营利原则与家长协商约定。
直击家长痛点!请假退费规则清清楚楚
新规最受关注的,就是把模糊的扣费结算予以制度化,堵住行业灰色地带:
当月孩子0天入托,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实际在托1‑10天,仅收取月标准50%费用
实际在托11天及以上,按整月标准收费
如果是托育机构原因造成孩子无法正常入托,按实际在托天数计费
幼儿退托,据实扣除当月费用后,必须退还剩余余额
同时明确合同约束:机构调整收费标准,已经签订合同的孩子,仍按原合同价格执行,不允许随意涨价;禁止合同之外强制加收各类费用。
强化监管,收费全部要公示,清单之外不能收费
文件硬性要求,公办、民办非营利托育机构必须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门店显著位置、官方网站公示全部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清单之外,不允许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完成公示或者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机构,不得开展收费。主管部门还要集中公示各机构收费清单,接受全社会监督。
托育事业一头连着婴幼儿健康成长,一头牵动万千家庭养育压力。一份好的民生政策,不止是划定价格数字,更看见普通家庭养育过程里真实细碎的难处。从分级定价保障普惠属性,到细化请假退费保护家长权益,这份新规,兼顾托育机构可持续运营与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政策已经出台,更期待落地见效。让更多沧州家庭实现“托得起、托得方便、托得安心”,才是普惠托育政策的最终意义。
附: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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