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南阳交警和内乡县公安局同一天发了通告,中心城区开始整治四轮电动代步车,已经有车被暂扣。通告给这类车下的定义是:未列入工信部产品公告、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以电力驱动的四轮车,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只能在厂区、景区、游乐场所这类封闭区域里用。
刷到这条热搜,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又出新规了,老头乐被禁了”。你仔细品品那个定义,它没有一个字说“从今天起不许上路”,它说的是这车从来就没有上路的法定条件。南阳没有发明一条新规,只是把一直空着的那个格念了出来。
欧盟叫轻型四轮车,日本叫超小型交通车,咱们这边没名字
同一种车,到了欧盟被界定为轻型四轮车,到了美国归为低速车辆,到了日本归为超小型交通车。三个地方叫法不同,做的是同一件事:给它一个格。在我看来,名字一旦定下来,制动要达到什么水平、转向和碰撞要过哪道线、谁能开、去哪登记,才有了挂靠的地方。
国内这个格一直是空的。业内的说法是“标准空白”,这类车的生产和使用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制动、转向、碰撞这些性能也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说白了,它够不上机动车,又没有别的身份可以站,所以只能被归到“场(厂)内专用”里去,和城市观光车放一个筐。
这就是通告读起来让人觉得突然的原因。车主觉得自己开了好几年,交警觉得这车从第一天起就不该在马路上。两边都没说错,错位出在那个空着的格。整治整的不是一批突然变坏的车,是一批一直没有身份的车。
一千多家厂减到二百多家,需求没跟着减
供给这一头,2018年就开始收了。那一年工信部等六个部门发文,要求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厂家数量,从2018年前后巅峰期的一千余家,减到现在的二百多家。
厂家少了这么多,可街上的车没跟着消失,不然南阳也不用发这份通告。这两年一部分厂家开始往欧洲和东南亚出口,欧洲市场增长最强,但量上并没有突飞猛进。也就是说,海外那头暂时还接不住这么大的量,需求的主体还在国内,还在那些接孙子、买菜、去镇上赶集的路上。
客观说,这才是“全国性难题”这四个字的实质,它落的地方从来不在南阳。只要那个格还空着,每个城市面对的都是同一道选择题: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按现有规则整治。南阳选了后者,我更倾向于别的地方迟早也要面对同一道题。禁掉一个南阳,需求就换个地方冒出来,因为需求从来没有被安排进任何一个合法的入口。
车管所窗口和驾照考场,才是真正的门槛
先分清手上这台是两轮还是四轮。通告的定义写得很明确,管的是四轮,两轮不在这份定义里。
正打算给爸妈买的,只查一件事:这台车的车架号,能不能在你们当地车管所办注册登记。销售嘴里的“包上牌”“能备案”“我们这边都这么开”,一个字都别信,当场让他落到车管所窗口,办得下来再谈钱。办不下来,它就是通告里那个“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的车,你买回来的是一台按通告只能在封闭区域里开的东西。
已经有车的,按通告的处置顺序,先是劝导教育、记录违法信息,经劝导仍继续上路的,才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也就是说不会当场收走,你有一个缓冲期。但路权在往回收,别把它当长期方案。趁着缓冲期把替代方案想好,比赌交警不查划算。
替代方案里最贵的一环是驾照,车反倒是次要的。能上牌的车要驾照,家里老人考不考得下来,才是这道题真正难的地方。很多人买老头乐,图的就是不用考证。这一环没解,换什么车都是白搭。
国家层面会不会给这类车单独开一个车辆类别,把那个空着的格填上,决定这类车有没有未来;各地的通告会不会从“劝导加处罚”往前走一步,走到限期回收或者以旧换新补贴,决定现在这批车怎么退场。这两样我会一直盯着。如果一年之内真出了给这类车单独类别的国家标准,“那个格一直空着”这个判断就要往回收一档,说明问题已经从空白进入了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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