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托与高邑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共同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争议预防化解平台合作备忘录》,三方协同发力,历经一个半月,成功调解备忘录签署以来首例涉中欧班列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涉外贸易市场秩序,同时为“一带一路”争议预防化解平台落地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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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总结首案化解经验、固化共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9月8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高邑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国际陆港及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在高邑县人民法院召开“一带一路”联合司法服务工作研讨会。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洋,高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登峰,河北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赵胜,以及石家庄国际陆港总经理刘金朋、石家庄铁路物流中心主任孟吉刚出席研讨会,各单位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通报了该案的基本案情、调解思路、办理成效及经验做法。与会各方依次发言,系统回顾近年来各方在推动“一带一路”争议预防化解、设立联合司法服务中心、建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与阶段性成果,深入分析中欧班列等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现状,围绕当前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案件体量较小、联动机制不够细化、典型案例培育不足、司法服务社会影响力有待提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深化协作达成共识:
一是健全常态化会商机制,以党建联建为抓手,定期开展工作对接与业务研讨,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及时通报涉“一带一路”纠纷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协作渠道畅通;
二是深化涉企源头治理,主动走访调研陆港园区企业,了解涉外贸易及物流运输领域司法需求,前移服务关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三是加强成果共享,聚焦中欧班列、跨境商贸等重点领域,在案件研判、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与会各方将以此次首案化解为契机,持续细化协作举措,不断完善“事前风险预防、事中多元调解、事后高效解纷”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合力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护航全省“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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