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来“这只曲子”? (随笔)
山东/孙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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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萤火虫的舞蹈中陶醉,不知道今夕何夕。忽然记起几年前我爱上一首曲子叫《萤火虫之舞》,钢琴曲是欢快的,指尖滑行下的密集音符里有无数跳跃的张力,伴随秋虫的呢喃。那些嘈嘈切切的鸣唱不是萤火虫,却以有声的歌唱把无声飞舞的萤火虫托举上来。那时候,我用这只曲子做伴奏,跳得快乐而单纯,仿佛置身于旷野之中,感受着秋虫的交响乐和带灯仙子的舞蹈。
这是2026年9月5日某报第8版《萤火虫之舞》一文中的一段话,其前面的“一首曲子”无疑是正确的,其后面的“这只曲子”就不妥当了。
首,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明确写道:量词,用于诗词歌曲等,而“只”字作量词使用时,没有这个意思。但作为“只”字同音字的“支”倒是有这个义项:用于歌曲或乐曲,比如两支新的乐曲。可见,引文中犯了误用同音字的错误,实属不该。
“这只曲子”应为“这支曲子”。
作者简介:孙延宜,山东省滕州市人。1980年于滕州一中高中毕业后考入空军一机校,1982年秋军校毕业后,分配至兰空航空兵部队工作,历任师直修理厂军械师,航空兵团定检中队军械分队长、政治指导员,飞行大队政治教导员等职,空军中校军衔,2001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转业。喜欢文字,坚持读写,在军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数百篇。《乡村精短文学》专栏作者。《大众日报》特约评报员。《咬文嚼字》杂志荣誉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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