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阳曲微讯)
《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落地宣传工作,近日,阳曲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泥屯分队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源头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从销售环节筑牢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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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民警向电动车销售负责人、销售人员逐条解读《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核心条款,重点强调销售门店严禁售卖非标车辆、不得私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禁止加装雨棚、改动限速装置等违规行为。督促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在售车时主动告知购车群众登记上牌要求、头盔佩戴规定,做好购车群众安全提示,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
同时,民警向门店内看车群众开展现场宣讲,讲解条例实施后的上牌时限、通行要求,剖析农村道路电动车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事故案例,提醒群众选购合规国标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本次宣传,进一步压实电动车销售行业源头管控责任,推动商家合规经营,让新规宣传直达销售一线,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对《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知晓率。下一步,分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源头宣传与路面巡查,全力防范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守护农村群众出行安全。
监制:张秀丽 编审:孟继超
责编:岳变琴 编辑:路宏
来源:阳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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