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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黄先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黄浦区外滩街道北京东路近虎丘路路口,一处建筑外立面施工搭设的脚手架和防护网,将原有路牌整体遮挡,现场仅给路口人行信号灯留了缺口,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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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指示牌被遮挡
记者随即前往现场查看。该处建筑外立面已满铺脚手架及灰色防护网,上方还拉有施工宣传横幅。施工方在人行信号灯位置单独留了开口,信号灯显示正常、过街行人视线不受影响;不过,同一立面的路牌位于建筑开口内部,被钢管、网片及横幅遮挡,仅零星透出底板和箭头边角。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从此经过的行人视线无法穿透脚手架网格,可视范围极小,由东往西远距离驶近时,很难提前识别路牌上的路名及转向信息。而脚手架外侧、地面围挡均未另设临时替代指示牌。记者在现场绕行一圈,也并未找到施工铭牌。
黄先生讲,北京东路近虎丘路是由东往西方向交通的重要节点,外滩周边人流、游客密集。路牌“隐身”后,找虎丘路、公交信息和建筑入口只能走近路牌才能临时判断,容易造成方向误判。建筑修缮需全封闭作业可以理解,但原路牌封进网内、外部不补替代标识,属于施工期间公共指引缺失。
按照本市占掘路及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占路施工应在路段两端或交叉口按交警规定设置车辆禁行、限速、导流及行人导流等警示标志,标志设在醒目处并保持清晰;搭设防护架、脚手架的,应在两端及行人车辆通道醒目处设安全通行、防火等警示,施工单位每日检查维护。占掘路工程还应设置施工信息公示牌,载明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工期、占用位置等,围挡整齐连贯并落实交通导向标志。因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的,应事先取得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交警同意,并在来车方向设明显安全警示。
黄先生直言,对既有建筑改建、装饰装修外脚手架要求采用不透尘网布全封闭,重点区域围挡、防尘有更高标准,但全封闭不意味着公共指引可一并“封掉”。
对此,有市民建议,施工方参照人行信号灯留口做法,对路牌同步处理:一是将路牌带完整文字说明外移至脚手架外侧醒目位置,或在地面围挡、来车方向提前设置临时导向牌;二是横幅、立杆避开标识正面,对应位置能局部开口则开口,不便拆改时加装透明挡板,保证箭头和路名透出;三是补齐施工铭牌,公示修缮内容、工期、建设及施工单位、联系人,便于路人反馈。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做好现场核查:确认被遮路牌是否属于交通标志或公共指引,责令施工方限期补设临时标识、调整横幅与杆件;若围挡、脚手架占用人行或车行视认空间,按占路交通组织方案整改,确保修缮施工与路口指路两不误。
原标题:《修缮外立面结果“封”了路牌 公共指引岂能一并“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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