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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广平县平固店镇东丁庄村村民刘先生反映,村里直饮水机更新,旧卡停用,但其卡内还有余额,不知该找谁处理。
广平县平固店镇人民政府李镇长:在村委会附近,一家公司安装了直饮水机,反映人办了水卡。目前设备系统升级,原有水卡无法正常使用,卡内余额无法显示。公司查看后表示:如果卡可继续使用,则恢复使用;若无法使用,会为用户办理退款。如确实无法显示卡内余额,由村委会帮忙协调,依据当时购卡票据核算余额,企业也认同此调解方案。
记者:村里还有类似的情况吗?
李镇长:我已和村委会沟通,对于这类水卡余额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此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请村委会对类似情况开展摸排,尽快处理到位。
这下,刘先生可以放心了。
回访刘先生:公司说现在机器坏了,等机器修好后显示多少钱,就给我退多少钱,感谢了。
设备更新是为了更好服务群众,在此过程中不应让群众产生新的不便。希望该公司和村委会处理好后续事宜,让群众用得方便、放心。
(记者:白杨)
02
冀南新区林坛镇后李兵庄村村民反映,五六年前村里铺设天然气管道,施工后开挖的路面至今没有恢复,影响村民日常通行。
冀南新区林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贾同志:该路面问题,是燃气公司铺设燃气管网施工期间造成。目前道路可以正常通行,但中间路段有一处小沟槽,外观破损。此前未发现该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我们已着手处理:一方面协调施工方解决;另一方面由镇、村两级筹措资金,对破损路面修复,保障群众出行。
铺设燃气管道是一件好事,但做事留下一个小尾巴反倒给群众添了“堵”。希望辖区政府重视群众诉求,让此事早点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记者:白杨)
03
邯山区劳动路51号院业主张女士说,三个月前小区物业撤场后,小区单元楼道内公共照明停用,居民夜间出行很不方便。
邯山区贸东街道办宣传委员蔡同志:劳动路51号院共计72户居民,仅有17户缴纳卫生费,因此物业公司于7月撤场。后续由社区临时代管,代管期间又收取了11户卫生费,截至目前合计28户居民缴费。
社区接管后商定卫生费标准为130元 / 户・年,费用仅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转运服务,不含公共区域照明费。本次为首次收到居民反映公共区域照明问题。经测算,该院公共照明每月电费约120元;若全体业主共同分摊,每户每年需缴纳公共照明费20元。
记者:收取公共照明费,做过调研吗?
蔡同志:做过,但很多居民反映无需夜间照明。
记者:后续工作如何打算?
蔡同志:既然有人反映,我们就逐户征求居民意见,按户测算,每户公摊照明费。如果居民认可并缴纳费用后,社区可以帮助居民申请电表,开通公共照明。
小区是所有业主共同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守护。缴纳卫生费和照明费可以更好地保障小区环境和安全,只有互相配合理解,才能让我们的家园越来越好。
(记者:白杨)
04
庞先生在青年路和中华大街交口租赁一间门市,与房东签订协议约定,从今年4月22日租赁到明年4月底到期,租费共计6万元。让他没想到的是,今年5月份,他租赁的门店被认定为违建,导致他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更别说后续的经营。庞先生找到房东要求退租费,可对方至今未退。这该怎么办?
联纺东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段同志:我们每天都在跟房东联系,现在也一直在督促他抓紧筹钱。之前他承诺会把事情处理好,相关承诺也已签字,但目前没有兑现。这笔费用肯定要给庞先生退费,我们这也一直在帮双方协调这件事。
应退费却迟迟退不了,也让我们不放心,昨天记者试着联系上了房东胡先生。
房东胡先生:我现在正在积极协调资金,想办法给他退费。目前我的资金比较紧张,这一两天先给他退一半,剩下的另一半分期退。
此协调结果庞先生能否接受?
庞先生:我可以再等等,谢谢。
小编说:诚信是做人做事的根本,既然许下退费的承诺,就应当如约兑现。租客开店谋生本就不易,房东也有现实难处,希望双方多一份相互体谅,尽快把问题妥善解决。
(记者:文清)
05
申先生说,9月14日下午,他驾车途经邯武快速路环城高速桥下,被市环城大队以客货混装处以200元罚款。申先生认为,车内虽装载一些PVC管与纸箱,但堆放高度未遮挡视线,不影响正常行驶,不应予以处罚。同时他提出疑问,本次属于首次违法,为何不能先警告,采取柔性执法?
市交巡警支队环城大队办室胡同志:经调取视频核查,该车存在客货混装违法行为,处罚认定无误。驾驶人非首次违法,查询记录显示,自2024年起,其驾驶该车辆因客货混装已被处罚四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依法给予 200 元罚款。
(记者: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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