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海一个老小区里,有位女士向城管举报隔壁违章搭建的事情,这个违建之前就被城管查过,还下了拆除通知,邻居虽然拆掉了违建,但事情并没有结束,没过几天,邻居又开始在公共楼道口堆放杂物,摆了一个旧马桶和一个老痰盂,里面还留着发黄的液体,气味非常刺鼻,苍蝇嗡嗡地围着打转。
从举报那天起,她就睡不好觉,白天觉得心慌,晚上睁着眼睛到天亮,她试着找邻居谈过几次,但邻居每次都回一句:东西放自己门口,又没进你家门,关你什么事,后来居委会也来了三次,每次劝两句就走了,没什么用,那位邻居态度强硬,说法律没规定不能放门口,他就是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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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法律真有规定,《民法典》第271条明确写了,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地方,不是哪家自己的玄关,就算你家的门紧贴着墙,门口那一块还是公共区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提到,长期制造异味、影响邻居正常生活,属于扰民行为,可这些条文到了实际生活中,好像没人认真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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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解全靠口头沟通,居委会没有权力处罚居民,只能把事情记录下来再向上汇报,警察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没发生打人或砸门的事,他们通常会说这是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建议双方互相体谅,结果是这位居民每次投诉,对方就停两天,然后又把东西摆出来,这样来回好几次,这位居民已经快撑不住了。
这个情况其实挺常见的,好多老小区的房子设计就有问题,门一开直接对着走廊,没有玄关做缓冲,边界感变得特别模糊,物业平时巡逻也只是走个过场,墙上连“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的图示都没有贴,大家习惯把邻居闹出来的事忍一忍就算了,可时间久了,总有人会受不了。
技术上也没办法,楼道里没装监控,怕别人说侵犯隐私,想用手机拍视频留证据,对方一看到人举起手机,立刻把痰盂踢进屋里,现在连个投诉长期气味骚扰的专门渠道都找不到,打12345电话,还得一遍遍解释不是噪音问题,是臭味已经持续两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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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去年修订了小区治理条例,新加一条规定,把恶意搞脏乱差的行为记入失信记录,但文件下发后,街道工作人员自己都搞不清楚该怎么执行,居民就更不用说了,一些地方试点“文明积分”制度,还跟物业费挂钩,不过范围太小,效果就像撒胡椒面一样。
南京去年发生过类似情况,举报人被人泼粪,后来依靠物业悄悄安装的摄像头才得以立案,北京西城尝试让退休法官和社工组成团队进行调解,在七十二小时内给出意见书,效果很好,可惜没有推广开来。
她还在等待,等居委会下次上门,等警察哪天来查看那个痰盂,等物业想起自己该巡查楼道的事,没人问她,连楼道都走得不踏实,这个家还能算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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