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2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共5件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刑事典型案例聚焦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涵盖通过电商平台制售假蜂蜜、伪劣奶粉,通过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压片糖果、减肥咖啡,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等多种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模式,相关案例均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人民法院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持依法从严惩处高压态势不动摇。例如“黄某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金额达206万余元,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还依法适用财产刑,对其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能力,降低再犯风险。
此外,“张某静、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被告人销售金额17万余元,未达到20万元的升档量刑标准,但被告人张某静销售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人民法院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其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予以升档量刑,充分体现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
据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同时,依法分别履行审判职能、检察监督职能,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和法治宣传等方式,压实入网食品销售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织密食品安全网。此次发布的5个刑事典型案例,司法机关均协同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治理,压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个案惩治延伸到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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