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颖颖
10月1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依法推进粮食全链条提质增效工作情况。《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已满一年,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孟军介绍,今年以来,山东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两项事关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经营者的工作取得新进展。
![]()
一项是抓好制度落地。去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山东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跟进落实。在粮食经营台账方面,山东统一规范全省台账参考样式,分类规范政策性业务、商业性经营及经纪人等主体台账内容,要求粮食经营主体按规定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在农民售粮款兑付方面,山东给出明确时限要求:对政策性粮食收购,要求做到“一手钱、一手粮”“粮出手、钱到手”,当场办理,24小时内完成兑付;如遇节假日,可在节后第一天24小时内完成。政策性之外的粮食,同样倡导“一手钱、一手粮”当场兑付。确有特殊情况,经售粮者同意可约定延期,但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这一办法的落地实施,为防止给农民“打白条”、拖欠售粮款提供了政策依据。
另一项是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管理和服务。粮食经纪人联系种粮农民最直接,是促进农民售粮变现、粮食企业归集粮源的重要力量。据上半年初步统计,全省粮食经纪人大约6000多户,年粮食收购量占全省总收购量八成以上。下一步,山东将对经纪人情况进行再摸底、再统计,探索服务新模式,加强政策培训,开展涉粮法律政策宣讲,指导粮食经纪人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建立与现代市场相适应的粮食经纪人队伍。同时,对粮食经纪人实施差异化管理,制定管理服务办法、经营服务规范、自律公约等制度,探索建立信息档案和信用档案,对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售粮款、压级压价、“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起到积极约束作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