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山东山西两起精神病杀人的案例——
#【聊城男子因幻听行凶致2死1伤 法院一审判其死刑:虽患精神疾病,但主观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幻听杀人男子虽患精神疾病但主观故意# 10月20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男子疑因幻听行凶致邻居2死1伤”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受害人之一的刘某为告诉红星新闻,法庭上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被告人称要考虑考虑。判处被告人死刑的结果是他们想要的,但也弥补不了对他们一家的伤害。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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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审判决先别急着叫好,说什么终于有精神病杀人被判死刑了。要看就看对比,这就是为什么本文要拎两起案件剖析的原因——
【#女子杀害老夫妇因妄想性障碍未获刑# 死者家属:她乔装打扮作案,思路清晰 尚未收到民事赔偿65万余元 法院:目前已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女子杀害近8旬老夫妇死者家属发声# 女子杀害年近8旬老夫妇,因“妄想性障碍”未获刑。法院裁决强制送其进入医院治疗。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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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山东聊城这个刘某奇,2025.10.23那天幻听以为戏班主持人骂他妈,携尖刀出门,在胡同里连捅邻居三人导致两死一伤,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但写的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病情没完全剥夺辨认和控制力。
聊城中院一审宣判死刑,法院认定其携刀主动出去捅人要害、死伤惨重且不悔罪,自首和限定责任都不够救他。
反观山西临县的44岁女子李某,2023.12.8那天坐出租车回村,下车前戴好连衣帽和口罩,进屋以“喝药要热水”骗开两位七八十岁老人,用菜刀砍、石头砸、开水烫、纵火,再把身上血迹洗掉,叫网约车走人。
家属说,她平时接送孩子、打零工,作案前毫无异样;口供里却写着:“神鬼让我杀,不杀我家人就过不好。”两家鉴定机构一锤定音妄想性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刑案撤了,强制医疗。
民事判赔65万,丈夫补赔,到2026年10月家属一分没见着,执行庭说“按揭房抵押给银行,正在搞”。受害者一家曾经向警方申请继续立案侦查,临县警方做出回复称,基于此前司法鉴定,不能支持家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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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在完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依法鉴定后无刑责,但需强制医疗;如果没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去犯罪,则是限定刑责,可选择从轻。
可问题是,这两起案件中,女凶犯的妄想和男凶犯的幻听,在精神科里本就是一对亲兄弟。前者在作案前买刀、伪装、诱骗、清现场、叫车走人,逻辑链完整得像是在拍刑侦剧;而后者听到戏声就炸、村里多次闹事、家属早把“他不对劲”告诉了警察,病态更早有迹可循。
结果前者却鉴定为“完全丧失”,后者却是“还剩点辨认”。请问这中间是怎么界定的?就靠两份鉴定书吗?可临县的受害人家属向警方申请继续立案侦查,却被告知基于此前司法鉴定,不能支持家属诉求。
山西李某这边两次鉴定无责任能力,公安撤案,家属复议,中院维持,强制医疗,并无法继续立案。受害人家属再不服也只能去打民事官司,去追那65万,结果快3年了一分钱都没见到。
而山东刘某奇这边,两次鉴定都是限定责任,公诉其杀人判处死刑。家属代赔、自首、病情等等,全都成了“不足以从宽”的背景板。
所以说同样“有病”,但命运却区别于鉴定书上。而鉴定书怎么来的?基于访谈、病史、案发行为推演、家属证言、公安材料等等。它并不是CT片子,扫出来是不是肿瘤一目了然,它带人味、带经验、带很大程度的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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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一方能不能请专家看原卷?能不能对鉴定人发问?能不能在法庭上把“她作案后洗脸叫车”和“她说被神鬼控制”放一起辩上一辩?现实里,家属往往只能拿到结论,却拿不到过程;只能申请复议,很难申请重做、质证、听证直播。
因此这么对比下来就很刺眼,会预谋的进了医院,65万一分钱没赔来;发狠的却准备上刑场,但也弥补不了对受害者他们一家的伤害。
所谓“强制医疗”,也是个黑箱,究竟女凶犯在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受害者家属是不知道的,什么病情评估报告也看不到,哪天“康复”了村里人也很难知道,这么个不定时炸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会炸。
而山东刘某奇被判死刑,本来是一件该叫好的事,但却因为山西李某案而显得“格格不入”,以至于很多网友看了后自然而然会想到“男女双标”。说到双标,我又要来放合订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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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不同判,理中客们自然可以去具体分析每个案例之间的差异,强行去推导出一些超出性别之外的说法。可是基于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最简单的答案往往最接近真相。
说白了,“重男轻女”足以解释一切。基于最朴素的社会认知,普通人天然都会觉得男精神病比女精神病危害更大对吗?所以刘某奇该杀、李某女就再治疗一下,多简单。
法律当然要容得下精神病,可法律不能让这个病显得男女有别,要严惩就一起严惩,大家要的只是一个公平对待。精神病本就不该是免死金牌,更不该是一张鉴定书递上去后,活人的命就自动降级成了“病例附带损失”。受害人死得很明白,凶手却选择性地成了糊涂虫,这可要不得。当然,这本来就是加速过程中擦出的一点火星,燃不燃不知道,反正挺热闹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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